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铁岭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铁岭县凡河镇众合食品厂取水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8-12

关于对铁岭县凡河镇众合食品厂取水申请的批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收悉铁岭县凡河镇众合食品厂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材料审查,决定批准取水许可证。

  一、审批事项

  同意你单位铁岭县凡河镇众合食品厂取水许可,共有水源井1眼,用途为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年取水量为0.2万立方米。取水许可有效期截止日期2025年8月4日。

  二、有关要求

  1.你公司应做好计量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核准。取水计量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2.你公司应在每月5号前,向我局报送上个月用水量。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表。建立用水台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3.你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实施节水改造、加强用水管理,推进节约用水工作。

  4.在辽西北供水工程达产后,地表水满足用水需求,或管网到达可以满足用水需求时,停止使用地下水,此许可自行失效。

  铁岭县水利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