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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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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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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铁岭县章党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横道河子镇境内 | 铁岭县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横道河子镇境内,主要针对铁岭县章党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回水段进行治理,总治理河道长度13.64km,属于线性工程,总体走向为西南向东。其中干流治理起点为章党河源头(鲶鱼沟王疙瘩岭),终点为横道河子镇四冲村(铁岭县与抚顺县交界处),治理河长11.89km。孤山砬子河支流治理起点为西三岔子村(S104桥以上),终点为入章党河河口,治理河长1.63km,后盘营河支流治理回水长度0.12km。 | 1.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严格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车,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在指定区域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3)施工工地周围根据分段施工情况,施工部分临近居民区应当设置不低于1.5米的移动式围挡。(4)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积尘路面减速行驶,限速15km/h以下。运输车辆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卸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沙子、石子堆场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5)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减少车辆颠簸洒漏。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驶离施工区域的车辆车轮、车帮需要进行冲洗以防止扬尘带出。(6)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7)对施工设备、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状态的良好,降低施工机械尾气影响。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跑冒滴漏”现象。施工人员应关注施工机械状况,若出现明显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降低油料跑冒滴漏对水体水质环境的影响程度。(2)采取措施控制地表降尘积累,以减小降水前地表积累的污染负荷。(3)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3个,4m3/个),旱厕做好相应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体和附近水体。(4)施工场地建立沉淀池(3个,5m3/个),沉淀池设置防渗措施,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洒水抑尘,禁止外排。(5)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6)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在枯水期施工,减少施工对沿线河流水系的影响。在河道内禁止布设堆料场及集中施工场,禁止取土和临时弃渣,避免造成水质污染。 3.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主要产噪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22:00~次日早6:00)施工。(3)施工期设置临时声屏障。(4)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让集中居住区。加强施工期运输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重载运输车辆在经过敏感目标时应降低车辆启动、行驶速度。(5)居住区附近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等待时应熄火,车辆禁止鸣笛。(6)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1)对于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土方及时回填,无余方。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土场,堆土场四周采用编织袋防护,并利用密闭网覆盖。(2)废钢筋、废包装袋收集后直接外售处理,剩余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全部清运到市政指定地点堆放。(3)沉淀池沉渣每月清理一次,晾干后清运到市政指定地点堆放。(4)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对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设置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5)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强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5.施工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尽量少占地。围堰施工尽量减少水底扰动面积,施工结束后,尽快拆除围堰。(2)合理安排工期:选择在非汛期施工,特别是排水涵洞施工,选择在枯水期。(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施工期加强职工的行为管理,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在道路边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4)在施工期区域内统一规划各种原辅材料、施工设施的堆放场,规划办公区,搭建统一的临时建筑,并放置盆栽植物进行环境美化。(5)撒播草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报告,拟采取撒播草籽措施,对工程区进行绿化,播撒时段为夏末秋初撤播,播撒草籽数量1.21吨。(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①做好施工监督管理及组织设计。指定完善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②整治工程尽量避免扰动周边的生态环境;③护岸工程做到一次开挖、修建,集中堆放开挖松土,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一旦遇到大雨或暴雨,应采用塑料薄膜覆盖裸露的破面和料场,以减少水土流失。④施工场地在平整前,应先剥离30cm的表土,暂存于表土场,夯实堆积边坡,四周设置编织袋防护,在雨季应覆盖防水编织布,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层覆土。(7)临时堆土场的生态影响分析及措施:①临时堆土场占地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等质等量恢复;②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应远离居民布置,并且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及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的产生;③为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场还应设置拦挡,本项目采用编织土袋进行拦挡。(8)施工便道生态影响分析及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设计堤身作为施工通道,临时占地3500m2,占地类型为农用地,施工结束后均拆除,恢复耕地面积3500m2。利用拖拉机犁地后交由耕地原所属村民种植。(9)临时生产生活区生态影响分析及措施本项目设置3处临时生产生活区,临时占地面积1500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施工结束后将拆除,并播撒三叶草草籽进行恢复,撒播密度不小于1.5kg/100m2。覆盖率95%以上,成活率95%以上。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制定科学的方案,提高操作水平。(2)各施工车辆施工时,在油箱、发动机舱等高风险位置底部设置随车托盘等防漏装置;防止发生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即使发生漏油事故,源强较小,采取底部设置随车托盘防漏装置等有效措施后,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3)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时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本项目运营后,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产生。河道稳固,可以为诸多生物提供适宜生长的生境,在增多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复杂和稳定性、维持自然平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大改善生态稳定性和多样性,对生态环境产生正效应。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企业在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下,方可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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