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ssthjjtlxfj/2024-006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08
标  题: 关于对铁岭海欣工贸有限公司库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3-08

关于对铁岭海欣工贸有限公司库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  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  编:112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铁岭海欣工贸有限公司库房项目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懿路工业园区

铁岭海欣工贸有限公司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铁岭海欣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懿路工业园区内,成立于2007年6月,现有工程主要为生产油墨,年产节能环保型醇溶油墨320t/a。次扩建项目由于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对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铁安办发〔2022〕13号)详见附件14,本项目现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本项目整改,故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西侧新增用地8667m2,在新增用地上新建甲类、丙类库房。

本次扩建主要内容:①现有厂区西侧新增用地8667m2,在新增用地上方新建甲类库房3#建筑面积800m2,主要用于储存现有戊类库房储存的异丙醇、乙酸乙酯、醋酸正丙酯。②在新增用地上方新建4#丙类库房建筑面积700m2,主要用于储存现有戊类库房储存的油墨助剂。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现有1#甲类库房用于储存成品油墨,现有2#戊类库房储存颜料、碳酸钙、钛白粉,新建3#甲类库房用于储存异丙醇、乙酸乙酯、醋酸正丙酯,新建4#丙类库房用于储存油墨助剂。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新增产品、不新增原辅材料储存、不新增原辅材料最大储存量,扩建后可解决《关于对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提出的重大隐患问题,原露天储存的油墨生产原料均储存于新建3#甲类库房内。

1、废气:(1)3#甲类库房原料存储废气,3#甲类库房物料储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达标排放。(2)4#丙类库房原料存储废气4#丙类库房物料储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1)本次扩建项目,仅为库房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产无需用水,库房无排水设施,无新增生产废水。(2)事故状态下地面清洗废水暂存至3座应急池内,3座应急池有效容积1209m3。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产生量为442.749m3,3#应急池余量766.251m3,按危废处置,不外排。

3、噪声防治:本次扩建项目,仅为库房扩建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是由人员搬运物料过程产生的搬运噪声,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厂界噪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本次扩建项目,仅为库房扩建项目,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新增产品、不新增原辅材料储存、不增大原辅材料最大储存量、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无新增固废产生。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对重点防渗区(3#甲类库房、4#丙类库房、3#应急池)设置防渗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演练。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