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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辽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20]22号)要求,持续常态化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联保联控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控辍水平。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措施
1.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各校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措施,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立体化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持续抓、常态抓。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随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2.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一是各校要充分利用辽宁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控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及时核清标注学生去向。二是要坚持把实现“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作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三是要规范学籍变动程序,对于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变动,要详细核实和记录情况,按要求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情况清楚、手续完备、相关证明材料齐全,严禁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在转学中辍学。
3.认真做好特殊群体入学组织工作。一是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各地要严格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细化当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确保“应读尽读”,防止学生随父母外出打工而失学辍学。二是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案”,坚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骨干,以送教上门等为补充,优先安排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中度残疾、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儿童少年,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4.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实施零起点教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持续加强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各校要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提高精准资助水平,做到“应助尽助”。要优化资助管理机制,做好资助金跟踪落实,确保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留得住、学得好。
6.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致家长一封信”、标语、主题班会、家长会、宣传板报、宣传单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白“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就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控辍保学工作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校要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制定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各学校要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强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校要强化部门衔接,加强与乡(镇)政府、行政村和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
3.强化督导问责,从严考核评价。各校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组织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要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体系,作为对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各校开展控辍保学情况进行抽查,对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予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未能及时解决的和数据造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铁岭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