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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园):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针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初期火灾的技能,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县教育局决定联合辽宁中消安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中心共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培训和演练活动。请各校(园)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我县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由辽宁中消安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各校安全负责人开展本校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场所以及消防设施设备逐一列出清单,并做好排查档案,统一上报县教育局。
2.消防知识培训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解析;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及岗位三级责任制;火灾形势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学校办公区域、食堂常见火灾隐患排查及预防;高层建筑火灾紧急避难、自救逃生常识;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扑救的方法;家庭电气设备的使用规定和防火对策;集会、大型综合活动的消防应急措施。
3.消防演练:灭火演练;火灾、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4.指导各校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
三、工作时间
4月-12月,具体时间由辽宁中消安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中心工作人员与各校沟通确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校(园)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如实填报排查档案。
2.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组在排查、培训和演练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工作纪律,以严实的作风落实好此项工作。
3.培训教室要配备投影仪和电脑,方便授课人员使用。
4.各校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主持培训会议,受培人员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培训工作人员会将各校排查结果统一制作消防档案,并做好签到和反馈意见表填写工作。
5.本次活动市教育局委托辽宁中消安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中心的工作人员与各地各校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接相关事宜,培训教官为市教育局存档备案指定教官,培训后签字留档备案。
联系人: 李 季 铁岭县教育局安全股副股长
电 话 78833276
朱晓庆 辽宁中消安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中心
电 话 13940963143
铁岭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