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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2012年教育工作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县,教育强县”战略,强化教育工作目标责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县教育整体水平,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根据市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考核内容及我县教育重点工作,确定考核内容为:履行领导职责情况,教育经费保障情况,深化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改善村小办学条件、提高村小教育教学质量情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教育稳控情况,共8项内容。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2.考核评估前,各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要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考核评估时,听取各乡镇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结合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综合认定年度教育工作的指标完成情况。
4.考核评估按百分制记分,采用两种评分办法:一是结果评定法,即完成该项目得满分,否则不得分;二是指标完成率法,即用项目分数乘以指标完成率计算得分,总得分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单位,85分至95分的为达标单位,不足85分的为不达标单位。(如加分后总分为105分,按满分100分折合成标准分)
三、考核评分标准
1.履行领导职责:乡镇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政府(或党委)会议记录有研究教育工作的内容3次以上;乡镇发展规划中有关于教育的部分;乡镇要制定教育工作规划;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和学校签订教育工作责任状;有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文件或活动记录;中小学安全措施得力,校园内没有安全隐患,中学、中心小学设有警务室,学校门前取消商贩摆摊设点;校园周围200米内没有游戏厅、网吧、舞厅和台球社。
2.教育经费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校;查乡镇教育专户账目,学校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理;专项经费拨付到位,对中小学的各项经费投入未足额到位按比例扣分;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或非税收入沉淀,不得分。
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普九“双高水平”成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省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
4.村小教育:加大对村小投入,改善村小办学条件。
5.控辍保学工作:有“控辍”文件或乡规民约;有“责任状”并落实;乡镇、村领导深入村屯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并有相应记录;有中学向乡镇政府呈报学生辍学情况报告(中学撤并到莲花中学的乡镇继续做好本乡镇中学生的控辍工作),落实扶贫措施。入学率、巩固率依据对中小学考核赋分。
6.成人教育与幼儿教育工作:强化农校职能,校舍够用,有试验田,教师配备合理,完成培训任务;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并做到逐年增加(看乡镇预算、决算);积极推进铁岭县百树幼儿教育集团连锁幼儿园创建工作,公办幼儿园要起到带头作用(此项参考对中小学的考核结果)。
7.校舍、校车、消防、饮食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确保校舍安全,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改造,实现校舍危房动态为零;负责本乡镇校车的征用和初步审批,建立校车管理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检查,不留隐患,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督促学校做好消防、饮食等安全工作。
8.教育稳控工作:无教育违纪,出现一例违纪案件扣1分,最多扣3分;无上访,出现一例教育上访案件(2人以上)扣0.5分,一次集体上访案件(3人以上)扣1分,一次群体上访案件(10人以上)扣2分;无安全事故,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1—3分。
9.加分办法: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当年受到国家级奖励加5分、省级奖励加3分、市级奖励加2分,各级奖励兼得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乡镇自筹资金投入教育按投入数额与乡镇人口之比加分,比值最高加5分,以下按比例加分(须提供有效证据或证明)。
四、考核结果应用
县政府适时将乡镇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考评内容并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