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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4-02-11

铁岭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

铁岭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责任区制度,按照《铁岭市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铁政教督发〔20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督学责任区为平台,将所有中小学校纳入督学责任区范围,实现对学校督导的全覆盖;实施不定期的随访督导和回访,深入了解学校的各个方面,实现对学校的全方位督导指导学校找准发展定位,提高质量,从而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教育强县目标。

二、责任区划分和督学配备

县15个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划分为5个督学责任区(见附件1)每个责任区学校数量控制在5所以(含5所),并由县教育督导室负责聘任、安排至少1名专(兼)职督学。

三、督学基本职责

对各乡镇教育工作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访检查、督查指导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县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并提出意见。

四、督学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发现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情况并上报县教育督导室

五、督学工作方式

1.实行随机督导,一般采用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通过笔记、拍照、录音、复制等方式行督导记录。

2.随访可事先告知学校也可在不提前告知的情况下随机进行,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入校期间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责任督学教育督导工作情况纪实》(见附件2);每次督导结束时,向被督导学校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开具《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限期整改。

4.根据学校情况随时进行督导,确保每月到每所学校督导不少于1次

5.向县教育督导室每月报送1份书面汇报材料,每年报送1篇有价值的督导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六、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督学、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铁岭县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

2.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建设。县教育督导室负责选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学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颁发督学证,实行持证上岗确保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3.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县教育督导室负责对督学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称职的,予以续聘;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4.督导经费保障。县政府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