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15
标  题: 铁岭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15

铁岭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

  铁岭县位于铁岭市南部,北纬42°32′东经123°26′。面积2300平方千米。人口37万。与沈阳市、抚顺市、调兵山市、银州区、开远市相邻。下辖14个乡镇:凡河镇、新台子镇、腰堡镇、阿吉镇、蔡牛镇、镇西堡镇、双井子镇、平顶堡镇、熊官屯镇、横道河子镇、李千户镇、大甸子镇、鸡冠山乡、白旗寨满族乡。

  二、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

  (一)盈利性养老机构

  1、需要到所属的县(市、区)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2、然后去消防、住建、食品卫生部门进行备案。

  3、将以上手续提供给民政局进行备案。

  4、不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二)非盈利性养老机构

  1、需要所属的县(市、区)民政局同意成立养老机构,提交申请书。

  2、民政局批复后,然后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相关手续。

  3、下一步去消防、住建、食品卫生部门进行备案。

  4、将以上手续提供给民政局进行备案。

  5、入住老人为辽宁省户籍、年满60周岁,正式运营6个月以上,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6、按照每月实际入住人数,每月每人补助150元。

  三、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要求:

  1、整合审批流程。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2、明确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3、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四、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78833206)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78833448)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78833448)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88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