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zxbzrmzf/2023-085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县镇西堡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11 00:00:00
标  题: 铁岭县镇西堡镇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2-14

铁岭县镇西堡镇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切实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局面,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村环境全域净化为切口,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前治后乱”、环卫设施不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落实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要求,强化党委领导下,政府主体责任,构建镇村联动、部门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注重发动群众齐动手、共参与,镇负责清理村屯垃圾交通沿线垃圾及粪污、杂物堆;全面整治清理河道、河边垃圾和杂物,防止污染河道水源;合理转化利用畜禽粪便,做无害化处理。村里负责日常督促村民垃圾无害化减量处理,畜禽粪便要堆放到指定地点;三堆要进院,并且要码放整齐;每日将村屯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池,对清理完的地方要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志牌,避免有人反复倾倒垃圾。实现“扫干净、码整齐、清沟渠、促转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按照铁岭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镇各村要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在做好村内积存越冬垃圾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各级公路、铁路沿线两侧积存垃圾,河湖、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及沿线两侧的漂浮垃圾、积存垃圾,村屯周边、田间地头生产生活垃圾等开展集中排查清理,在此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各项清理整治。在易反复地点设立禁止堆放提示标识。4月5日前,建立问题点位排查台账,基本完成村内积存越冬垃圾清理。4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销号。4月28日前,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验收。(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环保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二)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全面实施“五指法”(可回收、可燃烧、可腐烂、建筑垃圾、其他垃圾)。可燃烧垃圾农户自行焚烧,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建筑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4月底前,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指导,设立1名宣讲员,由镇村镇办负责培训,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村要建立并公示村庄保洁制度。配备1名保洁员,对村内主要街道每日至少清理一次,确保农户门前没有垃圾堆放。(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环保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三)全面实现垃圾及时转运处理。环卫所组织每日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对村域内、村与村之间区域开展巡查清理,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5月底前,合理化建立和维修村内垃圾池,确保所有垃圾每日清运到垃圾池内,定期对垃圾池进行集中清理,做到及时转运,垃圾不积存、不外溢。(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环保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四)全面回收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对镇内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进行排查,并建立畜禽粪便排放台账,镇环保办、镇动监办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排放的养殖场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6月中旬,各村要选择一处闲置土地,用于建设堆沤池等设施,实现畜禽粪污、秧稞、尾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主管部门:镇农技站、镇环保办、镇动监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五)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对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各级河流、铁路公路、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季节性农村黑臭水体也要纳入排查治理范畴。5月上旬,完成排查并上报镇环保办,镇政府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主管部门:镇水利站、镇环保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六)全面整治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开展柴草堆、杂物堆、粪污堆等“三堆”清理整治,因地制宜进院码放,消除残垣断壁。清理村内乱贴乱挂和违建物。开展铁路、公路沿线违占违建集中清理。全面清除农村和道路沿线违规广告牌和喷贴广告。8月中旬,基本实现柴草堆等必要生活物资进院或整齐码放不占道,无农具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乱涂乱画;公路、铁路沿线无违占违建。(主管部门:镇综合执法队、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环保办、镇交通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七)全面清理整治农村祭祀用品。各村要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群众文明祭祀,要动员群众在祭祀活动结束后适时对祭祀用品进行清理。在清明、中元等节日过后,各村要组织开展祭祀用品集中清理,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祭祀用品;民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墓园开展祭祀用品清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主管部门:镇民政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八)全面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要坚持“以绿挤脏”,适时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各村要对农村地区道路两侧、村内裸露空地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栽植镇里统一购买的花籽,有条件的村可以加大种植面积。重点打造示范村,在重点村加强绿化工作,有条件的村也要加强投入,栽植风景树,做到乔灌木结合、有序栽植,促进农村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提升。(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卫办、镇交通办、镇林业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九)开展小手拉大手,童谣进校园工作。镇中心小学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教授小学生“五指法”垃圾分类童谣,教导小学生从小就形成垃圾分类减量的好习惯,通过小学生对其父母和爷奶、外祖父、外祖母等亲人进行言传身教。(主管部门:镇教育办)

  (十)划分党员责任区,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将村内主要街道划分为党员责任区,由村两委成员和党员进行包保,负责定期清理责任区内的垃圾和绿化工作。流动党员由其家人或朋友负责责任区的清理,如没有人愿意清理也可以委托村两委成员帮助清理。(主管部门:镇组织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

  2023年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注的环境卫生问题,在完成以上任务指标的同时,努力推动农村环境由干净、整洁、有序向美丽宜居的提升。要扎实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建设,坚持示范引领,积极推进乡村建设示范村、美丽宜居村、省级绿化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连点成线,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口,推动农村全面振兴。

  三、长效机制

  (十一)健全镇域农村环境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员包户”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区。各村网格员要切实关注责任区内住户的垃圾不能出院,村干部要确保所包片区的垃圾能够按时运送到村内垃圾池,并对清理完的地区进行监管,确保无反复堆积现象发生,镇领导要确保所包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环保办、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十二)建立农村环境动态排查整改机制。镇农村主要负责防范排查整治农业,负责田间地头垃圾整治,特别是农药瓶等有害物资回收处罚。镇环保办和动监办组织建立农村畜禽粪便及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制度,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镇交通办负责交通沿线和路域周边环境整治,镇水利站负责河道湖面垃圾治理,将垃圾清理整治纳入河长巡查和监督检查内容,加强日常巡查管护。镇村镇办、环卫所负责垃圾池清运工作。镇民政办负责祭祀用品的清除工作。(主管部门: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环保办、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十三)建立环境卫生监督机制。5月中旬,每个村推选10名村民监督员,利用“辽宁乡村垃圾随手拍”APP及时反馈发现的环境问题,镇村镇办要适时组织开展“辽宁乡村垃圾随手拍”APP使用培训,确保村民监督员切实发挥监督作用。驻村第一书记和网格员要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及时建立问题点位台账。镇综合执法局、环保办和派出所要依法打击城市垃圾向我镇倾倒行为加强定期巡逻和防范,严查和制止城市建筑垃圾向我镇倾倒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农技站、镇执法队、镇环保办、镇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十四)建立农民参与机制。农民群众是村庄的主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力量。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标语上墙、村内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发动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丢、乱建,保持门前及庭院周边整洁,打一场环境净化整治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带领农民群众打扫自己的家园,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将农村环境净化工作和绿化、美化工作及管护机制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强日常管控,明确人员责任,防止出现“”问题,防止出现反弹,巩固净化整治成果。5月中旬,全面建立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广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激励模式,努力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的积极性。(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卫所、镇环保办、镇民政办、镇农技站、镇动监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四、保障措施

  (十五)建立村书记负责制。村书记是各村农村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村书记要指导村民用“五指法”进行垃圾减量,安排专人做好有毒有害垃圾搜集及处理工作,监督好村域内和河道垃圾的清运和畜禽粪便的处理。确保村内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对市、县通报的问题,涉及村要立行立改,不能再出现问题被通报(主管部门:镇组织部门、镇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十六)强化督导检查。由镇村镇办、镇环保办、镇环卫所、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民政办、镇农技站七个部门不定期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形成简报发给各村,要求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整改完成。(主管部门:镇村镇办、镇环保办、镇环卫所、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民政办、镇农技站)

  (十七)制定奖惩机制。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净化工作进行打分排名,镇农技站每月组织部门通报各村考核排名结果,镇组织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村乡村振兴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纪检部门和主要领导对排名靠后的村要对村书记进行约谈,连续排名后两名的村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三次约谈同一个村的村书记,将停止该村村书记的工作,对排名靠前的村会给予资金或物质奖励。(主管部门:镇组织部门、镇纪检部门、镇经管站。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