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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东北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北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横道河子镇辽宁静脉产业园
建设内容:采用气液固三相焚烧、多级热能耦合技术,建设3万吨/年精(蒸)馏残渣焚烧生产线,可以高效焚烧处置精(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采用间歇-连续高兼容精密精馏技术,建设6万吨/年化工废液综合利用设施,在原有一车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基础上新增部分设备,建设一条5万吨/年油泥油脚含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实现油、水和泥的分离,达到油泥油脚有价值成分综合利用和固体残渣无害化处置目的;建设6万立方米刚性填埋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98302443
联系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横道河子镇辽宁静脉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40527269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2605397008@qq.com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