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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甸子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公司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 结合、反应敏捷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 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大甸子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 依托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保证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 避免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规定,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 、物资和经费准备 、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习,做到常备不懈。有关公司要将平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足运用既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通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编制根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四、合用范畴
本预案重要合用于非煤矿山、 选厂、 尾矿库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1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 直接经济损失10-5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也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张洪岩 康 楠
成 员:董光达 朱 磊 李美英
职 责:拟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 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状况。
2 、 救援组
组 长:潘升东
副组长:金 磊、 袁忠业
成 员:事故单位重要负责人。
职 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状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 挥员的批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状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公司外部的有关问题。、 警戒保卫组
3、警戒保卫组
组 长:佟世军
副组长:王 斌
成 员:派出所干警、事故地村委会干部
职 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 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用有效措施,内控公司有关人员,避免有关负责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宪龙
副组长:贺 达
成 员:刘金池、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合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5 组 长: 周 越
副组长: 王 勇
成 员: 医院相应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 、 信息组
组 长:袁 盈
成 员:刘晓彤 孙实璞
职 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状况公示,管理和协调信息 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精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过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祈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重要负责人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 挥部,政府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镇政府预案及有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重要负责人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同步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状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有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状况, 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步启动本预案及有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七、 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状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 援实行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进一步事故区域,探明状况,急救伤员,运送 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寄存。在专家指引下, 对波及的工程设施进行 维护和解决 ,避免事故扩大;
(3) 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 部报告人员伤亡状况和采用的救治措施;
(4) 公安、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告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严禁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5)应急指挥部告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送、通信 、物资、供电等增援工作。
八、救援力量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构成的事故救援组织。不具有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非煤矿山公司,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 还应与邻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合同,或者与邻近的非煤矿山公司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状况,调度全镇范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市救援指挥部祈求上级政府予以协助。
九、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 要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公司在第一时间是解决事故的主体,要充足运用所属公司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行急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 离危险区域;
(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有关的医疗专家 、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 加强对事故急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用针对性措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急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 批准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十、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故救护队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和必要的救援装备进入矿井事 故现场实行救援。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才能进入非事故 区域实行应急工作。所有应急工作地点都要检测气体成分和温度等,保证事故急救作业地点的安全。
事故调查、解决、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解决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因 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顿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献、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行状况、应急救援保障状况等。
十二、后期处置
1 、 善后处置
大甸子镇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公司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涉及人员安顿、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解决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与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顿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 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因素,强化安全管理, 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状况修订、完善公司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善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组织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县政府办公室。
十三、 附 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镇政府有关应急保障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安委会审定备案。
2、应急预案中的有关人员如因工作变动, 由相应人员替补。
3、预案实行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