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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编:1126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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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康普利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绿色饲料技改项目 |
辽宁省铁岭县新台子镇八里庄村 |
辽宁康普利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天圆检测(大连)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康普利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铁岭县新台子镇八里庄村。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一万吨绿色预消化饲料和预混合饲料。其中预消化饲料年产7000吨,预混合饲料3000吨(使用自产预消化饲料作为原料)。本项目在原有预消化蛋白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改为生产预消化豆粕和生物饲料生产线,罐体酶解改为发酵室发酵工艺;蒸消水蒸汽由原锅炉提供改为外购,同时烘干工序由原电加热改为外购水蒸汽间接加热;为保证生产,增加一台4t燃气锅炉备用;无其他设施拆除等工序。原有燃气锅炉和新增锅炉改为备用锅炉,当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停炉时,启动备用锅炉。由于本项目是技改建项目,上一次环境影响报告在数据上有一定的变化。企业最大贮存量300吨,成品存放在厂区成品库,执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已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
1.废气:(1)发酵废气,发酵过程产生的异味,由于全程在打包好的密闭保鲜袋中进行,发酵过程产气量很小,且袋子有预留空间,所以发酵气体不外排,少量发酵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2)锅炉废气,一台4t燃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原项目1.5t锅炉作为备用,废气排气筒编号DA001),经1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3)除杂、粉碎、混料、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投料口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效率80%),接料口经侧吸罩(收集效率50%)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处理后,废气车间内无组织达标排放。(4)烘干工序废气。一级烘干废气通过一台萨克龙除尘器(干燥工段废气直接进入除尘器,无敞开节点,除尘效率95%,引风量53500m3)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二级烘干废气经两台萨克龙除尘器(除尘效率95%,引风量53500m3/h)+二级沉降室处理后(沉降效率80%),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5)车间内自然沉降粉尘,定期清扫,日产日清。(6)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排放。 2.废水:(1)锅炉总排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2)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四周墙壁设置吸、隔声措施,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自然沉降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4)废滤袋,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5)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6)建立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7)废机油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与废机油桶(桶加盖,桶底加垫)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点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危废贮存点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盗等措施。(8)危险废物贮存点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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