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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 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 编:112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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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 800 台/套重型燃气轮机热端部件生产线项目 |
辽宁省铁岭市铁南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辽宁泰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铁岭市丰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概况:辽宁泰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满足市场需求,拟投资3500万元扩建年产800台/套重型燃气轮机热端部件生产线项目。以钢材等为原料,经过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工艺,生产重型燃气轮机热端部件。本项目工程在原有建设基础上新增1条喷漆生产线和1条机械加工生产线,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密闭喷漆房33㎡,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 |
1.废气:(1)喷漆废气,设置密闭式喷漆房,机加部件喷漆,调漆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晾干在阴干室进行,阴干室和喷漆房连通一体,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经整体负压收集后(废气收集率90%、风机风量20000m³/h)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滤棉对于颗粒物去除效率80%,活性炭对于有机废气处理效率80%),通过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焊接废气,生产车间设置固定式焊接工作台,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无组织达标排放。(3)喷砂废气,设置密闭式喷砂室(废气收集率100%),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4)打磨废气,设置打磨吸尘一体设备,末端治理效率95%,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5)该项目车间内自然沉降的颗粒物定期清理,日产日清,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排放。 2.废水:(1)生产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系统(电解→破乳→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后)处理后(COD治理效率达50%,石油类治理效率达80%),其产生的沉淀物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沉淀物约6.89t/a,包括废絮凝剂2.3t/a、废活性炭2.5t/a、污泥2t/a),剩余清液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四周墙壁设置吸/隔声措施、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措施。厂区设置绿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废焊条、废钢材、废镍合金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3)袋式除尘器收尘(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4)除尘器废布袋,定期更换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5)废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6)生产车间自然沉降粉尘定期清理后,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7)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8)建立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9)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漆渣、废活性炭、废絮凝剂、水处理污泥、废相纸、废显影剂、荧光剂、废油脂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与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桶加盖,桶底加垫)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危废贮存点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盗等措施。(10)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喷漆房、污水处理站、原料仓库)、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设置防渗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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