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铁市环函〔2021〕15号)要求,我县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再次排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9日(公示5天)
监督电话:78833659
铁岭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