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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六批
(2022年11月10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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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十八批X2LN202104230083 |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每天燃烧、加工大量汽车废旧轮胎,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 |
铁岭县 |
2021年4月24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1.关于“金哲公司每天燃烧、加工大量汽车废旧轮胎,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2021年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2.关于“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企业2019年7月建成投产至今,县生态环境部门共接到关于该企业投诉13次,其中2019年8月投诉1次,2020年1月、2月、12月投诉3次,2021年4月投诉9次。针对投诉问题,共计对金哲公司废气排放情况检测7次,其中2020年1月检测结果臭气浓度超标。县生态环境部门对金哲公司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9月、12月及2021年3月,对金哲公司臭气浓度、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
基本 属实 |
该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改造完成。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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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十三批X2LN202104280087 |
铁岭县金哲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 |
铁岭县 |
2021年4月29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金哲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 2021年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
基本 属实 |
该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改造完成。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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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二十六批X2LN202105010007 |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工业园区桃李沟路15号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期大量烧制废轮胎,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气味刺鼻,且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
铁岭县 |
2021年5月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金哲公司长期大量烧制废轮胎,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气味刺鼻,且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生产时产生6种大气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炭黑,其中有毒有害气体为硫化氢,产排量较小。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 2021年 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未发现企业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现象,但是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
基本 属实 |
该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改造完成。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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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二十七批X2LN202105020027 |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治污设施不运行,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 |
铁岭县 |
2021年 5月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1.关于“金哲公司生产时,治污设施不运行,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2.关于“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企业2019年7月建成投产至今,县生态环境部门共接到关于该企业投诉13次,其中2019年8月投诉1次,2020年1月、2月、12月投诉3次,2021年4月投诉9次。针对投诉问题,共计对金哲公司废气排放情况检测7次,其中2020年1月检测结果臭气浓度超标。县生态环境部门对金哲公司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9月、12月及2021年3月,对金哲公司臭气浓度、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
基本 属实 |
该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改造完成。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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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二十七批X2LN202105020024 |
懿路工业园区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烟囱冒黑烟,粉尘及异味扰民。 |
铁岭县 |
2021年 5月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金哲公司生产时烟囱冒黑烟,粉尘及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
基本 属实 |
该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改造完成。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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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二十八批X2LN202105030003 |
铁岭县懿路工业园区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 |
铁岭县 |
2021年 5月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
基本 属实 |
该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改造完成。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