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1-27
标  题: 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2022年1月27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1-27

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2022年1月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第二批D2LN202104070051 郑*在铁岭市铁岭县腰普镇三家子村东山的东南角破坏2.8亩基本农田修建公墓,并破坏3亩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 铁岭县 4月8日,铁岭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县林业局、腰堡镇调查核实,现场未发现破坏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情况,未发现破坏2.8亩基本农田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投诉人反应的“腰普镇”实际为“腰堡镇”,腰堡镇三家子村内无公墓,其邻村下甸子村王八盖山处拟修建一座公益性公墓,公墓名为“铁岭县腰堡镇下甸子村聖龙泉公益性公墓”,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秀卿,举报反映的郑*实为具体施工负责人郑伟。举报反映的“三家子村东山的东南角破坏2.8亩基本农田修建公墓”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核实,该地块实际面积为1.91亩,地类为一般耕地,2020年该地块被聖龙泉公墓租用,用于建设临时停车场地,目前,租赁合同已到期,现场已恢复为耕地。举报反应的“破坏3亩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问题,经县林业局现场调查核实,通往公墓道路为原有山林老道,聖龙泉公墓仅对通往公墓的道路进行了平整,并未扩宽,现场未发现破坏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情况。

聖龙泉公墓规划占地面积200亩,民政审批手续、土地承包手续、林业手续齐全。目前,公墓尚未开工。

基本属实 目前,租赁合同已到期,现场已恢复为耕地。举报反应的“破坏3亩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问题,经县林业局现场调查核实,通往公墓道路为原有山林老道,聖龙泉公墓仅对通往公墓的道路进行了平整,并未扩宽,现场未发现破坏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情况。  
2 第三批D2LN202104080026 铁岭县腰堡镇原腰堡镇小学院内一无名热水加工厂有两台燃煤锅炉冒黑烟,其中一台没有环保手续。2020年5月,举报人曾向铁岭县环保局反映过,环保局只对其罚款1000元,但至今尚未整改。 铁岭县 投诉人反应的“无名热水加工场”为铁岭县战友热水供应站,位于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腰堡村原腰堡镇小学院内,企业是一家热水生产销售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2吨生物质锅炉,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供应热水。

2021年4月9日,经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现场核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锅炉冒黑烟现象。2020年5月,该企业在原有环保手续齐全的1台2吨生物质锅炉基础上,又私自新建1台2吨生物质锅炉,属违法建设,原铁岭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1900元。企业按照管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违法锅炉,2020年11月,企业将私自新建的违法锅炉管道断开,至今一直未启用,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使用该锅炉。2021年4月11日企业已自行将该违法锅炉拆除完毕。

基本属实 2020年5月,该企业在原有环保手续齐全的1台2吨生物质锅炉基础上,又私自新建1台2吨生物质锅炉,属违法建设,原铁岭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1900元。企业按照管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违法锅炉,2020年11月,企业将私自新建的违法锅炉管道断开,至今一直未启用,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使用该锅炉。2021年4月11日企业已自行将该违法锅炉拆除完毕。5月10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第七批X2LN202104120024 铁岭县建晖建材有限公司、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在铁岭县李千户镇上未台村开采加工矿石,超深开采上百万立方米,形成五六十米深的采坑,导致粉尘扰民。 铁岭县 铁岭县健晖建材有限公司、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均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上未台村,两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白云岩开采和破碎,污染防治设施齐全。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2020年9月30日,铁岭县人民政府下发《铁岭县2020年度核减矿山专项实施方案》,对两家企业核减关闭。

2021年4月1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已停产,生产设施均已拆除,现场物料已用防尘网覆盖,未发现粉尘扰民现象。

基本属实 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已停产,生产设施均已拆除,现场物料已全部清理完毕,已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并栽种树苗。  
4 第七批D2LN202104120046 举报人于2001年承包了铁岭市铁岭县熊关屯镇熊关屯村二道沟的生态自然林,2017年11月24日,以邱*立为首的村民私自使用大型设备挖走了生态林内百年以上的风景树5棵,同时破坏300多棵黑松树等树木。当日护林人员向林业公安报案,警察出警后把嫌疑人带走并立案,却在次日放走嫌疑人,且办案人员刘*也在立案次日把5棵风景树私自拉载到山东售卖。举报人曾向辽宁省纪委、铁岭市纪委、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市委、铁岭县生态环境局反映,均未处理。 铁岭县 2017年11月,举报人发现有人在其承包的山上挖树,随即报警。原铁岭县林业公安局刘*接警后到达现场,发现举报人反应的5棵油松被挖走,并毁坏油松及榆树共计53株,经物价部门评估共计价值1739元。县林业公安调查该违法行为系邱*利组织实施,该人案发后逃走。现场扣押一台抓钩机和五辆货车司机,依法取证后次日放行。2019年8月,违法行为人邱*利到案后,县林业公安依法对其行政罚款11845元和责令补种树木315株的行政处罚。补种树木已由熊官屯林业站代为履行。2021年4月13日,经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熊官屯镇、县森林公安现场核查,被破坏林木已完成异地补种。

关于“办案人员刘*也在立案次日把5棵风景树私自拉载到山东售卖”问题。县林业公安考虑树木被采挖后无法栽植,时任县林业公安局长指派办案民警刘*帮助举报人将被盗挖树木变卖,所得2500元,并将变卖费用2500交给举报人哥哥,不存在办案民警刘*将树售卖至山东情况。

2020年12月15日,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它2名涉案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基本属实  
5 第八批X2LN202104130024 银州区铁岭县腰堡镇辽宁专业车生产基地迅驰大道5-3号1-2铁岭艾克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38号农业科学院和东升种苗有限公司、银州工业园区辽海路38号逸添丰木业有限公司、银州区经济开发区茨榆台养殖场西铁岭胜利牧业养殖场、银州区经济开发区茨榆台分场七新线西安格斯牧业、经济开发区官台工业园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均存在非法使用燃煤锅炉的问题。 铁岭县 举报人反映的6家企业中4家位于铁岭县辖区,分别是铁岭艾克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铁岭胜利牧业养殖场、铁岭市安格斯牧业、建华建材(铁岭)有限公司。4月15日,经开发区、铁岭县生态分局调查核实,4家企业不存在非法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1.铁岭艾克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存在1台4吨燃气锅炉和1台4吨生物质热风炉,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企业无燃煤锅炉。

2.铁岭胜利牧业养殖场,企业存在2台4吨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2台锅炉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企业无燃煤锅炉。

3.铁岭市安格斯牧业与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同一厂区,安格斯牧业无锅炉,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存在1台6吨生物质锅炉,2020年10月铁岭县环保局审批,调查期间正处于自主验收阶段,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生物质锅炉正常使用中,锅炉环保设施齐全。2家企业无燃煤锅炉。

4.建华建材(铁岭)有限公司,企业存在1台25吨燃煤锅炉和1台1吨生物质锅炉。两台锅炉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目前,生物质锅炉未使用;25吨燃煤锅炉正常运行,已安装有大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未发现非法使用燃煤锅炉情况。

不属实  
6 第十批X2LN202104150076 2009年,铁岭县横道河子满族乡横道河子村五组刘*斌毁掉山林树木及林地40亩,严重破坏山林植被。张*在大石沟口破坏耕地10亩开石场,刘*斌、张*平在西山果园开石场,严重破坏山林植被与生态环境。 铁岭县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为12年前的问题,当时现场情况无法查实。4月16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铁岭县横道河子满族乡横道河子村五组刘*斌毁掉山林树木及林地40亩,严重破坏山林植被”问题。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地块存在破坏山林植被情况。

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张*在大石沟口破坏耕地10亩开石场”问题。经现场调查,大石沟无采石场,但有一处采土场,已停产多年,名为铁岭横道诚心采土场。有采矿许可证及荒山承包合同书,采土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2年4月25日-2013年4月25日;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02年6月30日-2032年6月30日,承包期限30年,不存在破坏10亩耕地开石场情况。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刘*斌、张*平在西山果园开石场,严重破坏山林植被与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并与当地村民确定西山果园位置,未发现开采石场迹象,该果园有承包合同,尚在承包期内,现果园内栽种苹果、李子等果树。

不属实  
7 第十二批X2LN202104170021 铁岭县凡河镇沙山村刘*新养猪场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 铁岭县 4月1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刘*新养猪场位于铁岭县凡河镇沙山子村,现有生猪存栏350头,属养殖专业户,养殖户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堆粪场180平方米,储污池360立方米,粪便发酵后还田,污水定期清运还田。现场检查时,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粪污随意倾倒现象,但由于堆粪场内暂存粪污较多,确实存在异味。关于举报人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4月26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养殖户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基本属实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废弃物,减少堆粪场内粪污暂存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异味扰民。铁岭县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养殖户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目前,该养殖户定期清理干粪并无害化处理,同时按照要求每月对堆粪场周边喷洒2次除臭剂降低气味。12月19日县生态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限值为70无量纲)。凡河镇政府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县农业农村局已进行行业部门确认。  
8 第十三批D2LN202104180092 铁岭县镇西堡镇心田堡村居民房屋30米外的铁路变电站电流噪声扰民。 铁岭县 4月19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镇西堡镇心田堡村存在一座铁岭西牵引变电所,隶属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管理,距离最近居民约30米。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变电站电流噪声扰民”问题,铁岭县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查公司对变电站电磁辐射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基本属实 铁岭县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查公司对变电站电磁辐射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9 第十四批D2LN202104190007 铁岭镇蔡牛镇孤家子村李*吉、李*祥、翟*辉、李*祥的基本农田被他人破坏,用于建设房屋。 铁岭县 4月19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不存在破坏基本农田建设房屋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铁岭镇“实为铁岭县,举报人反映的“李*吉、李*祥、翟*辉、李*祥”经铁岭县蔡牛镇孤家子村核实,实为3人,两个“李*祥”为同一人。

2.“李*吉、李*祥、翟*辉”3人土地共计0.6648公顷已流转,用于建设铁岭县联兴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土地使用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非基本农田,已在原铁岭县国土局备案。根据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用途包括临时粮食烘干设施,铁岭县联兴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在该地块建设一座粮食烘干塔及配套设施用房,该烘干塔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基本农田被他人破坏,用于建设房屋”情况。

基本属实  
10 第十七批X2LN202104220040 铁岭县隋荒地村有一处占地100多亩的养鸡厂,异味扰民。 铁岭县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养鸡场为铁岭县铁盈养殖场,位于铁岭县阿吉镇隋荒村,该养鸡场分为南北2个场区,南场区占地160亩,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末投入生产。北场区已建成,占地80亩,2021年1月初开始养殖,一共建设13个鸡舍,每栋鸡舍1600平方米,今年3月份出栏种鸡14万只,现存栏7.8万肉鸡。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5月2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查公司对养殖场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北场区,无堆粪场,养殖产生的粪便露天堆放在鸡舍两侧。同时发现,该养殖场1台4吨生物质锅炉无环评审批手续。

基本属实 罚款已缴纳,粪污暂存场已建设投入使用,并已办理生物质锅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11 第二十批D2LN202104250006 两年来,铁岭市铁岭新区新台子镇八里庄村,铁岭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皂角生产脂肪酸,产生的工业废水在夜间用车辆运至老来河排放,污染河流。近期,由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企业已经停产。 铁岭县 2021年4月26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老来河,两年来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全部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管网后排入岭南污水处理厂。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台子镇八里庄村,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产废水生产工艺为脂肪酸工艺,原料来自九三集团生产植物油副产品皂角,脂肪酸生产时有废水产生。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不存在“工业废水在夜间用车辆运至老来河排放,污染河流。”情况。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近期由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企业已经停产”问题。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是由九三集团生产时产生的副产品皂角,因九三集团2021年4月19日检修停产,导致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不足于4月20日停产。

部分属实  
12 第二十四批X2LN202104290031 铁岭市经济开发区铁岭安格斯牧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污染环境。 铁岭县 4月30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未发现铁岭安格斯牧业存在燃煤锅炉,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安格斯牧业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官台分厂团山沟,1997年建设,主要养殖奶牛,现存栏400余头。企业原有1台2吨燃煤锅炉,于2018年已拆除,安格斯牧业现无锅炉。经调查铁岭市安格斯牧业与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同一厂区,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存在1台6吨生物质锅炉,2020年10月铁岭县环保局审批,调查期间正处于自主验收阶段,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生物质锅炉正常使用中,锅炉环保设施齐全,锅炉房内堆存有生物质燃料,厂区内未见煤,也没有发现锅炉燃煤迹象。 不属实  
13 第二十五批D2LN202104300068 刘*和张*钢在铁岭县蔡牛镇孤家子村破坏村内土地30余亩建房子。 铁岭县 5月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2处地块位于铁岭县蔡牛镇孤家子村,实际面积为18.972亩,并非“30余亩”,土地备案手续齐全,不存在“破坏村内土地”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反映的“刘*”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设施农业用地0.6公顷(9亩),2016年9月12日在原铁岭县国土资源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用于建设铁岭县旺谷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及配套用房,并非违法破坏土地建设房屋。

2.举报反映的“张*钢”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设施农业用地0.6648公顷(9.972亩),2017年12月22日在原铁岭县国土资源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用于建设铁岭县联兴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及配套用房,并非违法破坏土地建设房屋。

不属实  
14 第二十五批X2LN202104300060 城南开发区次榆台镇杏树沟铁岭台子山风电场的风电设备距离居民区不足500米,噪音、辐射扰民。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 铁岭县 5月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风电设备权属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铁岭经济开发区分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次榆台分场杏树沟南侧台子山上,共建有5座风电机组,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具体情况如下:

1.受风电机组影响的房屋有2处,其中一处为榛子园看护房,现无人居住,距离风电机组约240米,不满足环评要求500米的防护距离,风电公司已对该户予以经济补偿;另一处为杏树沟居民区内一住户,距离风电机组约474米,不满足环评要求500米的防护距离,风电公司已于2020年8月将影响该住户的一台风电机组停运。其余住户距离风电机组均在500米以上。

2.关于“噪音、辐射扰民”问题,5月7日,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在风电设备运行时对杏树沟居民区噪声影响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噪声达标。关于“辐射扰民”问题,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电压在100kV以上的输变电系统属于电磁辐射项目,本项目输电线路未达到国家规定的100kV,因此不进行电磁辐射评价,不存在辐射扰民情况。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经调阅各环保投诉平台信息,2020以来仅有1次该信访问题投诉,投诉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此问题将与本案件一并调查处理,现已完成信访回复。

部分属实 风电公司已于2020年8月将影响该住户的一台风电机组停运。  
15 第二十五批X2LN202104300001 举报人对铁岭县凡河镇沙山村刘*新养猪场污染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表示该养殖场目前依然随意排放污水,掩埋猪粪,污染地下水。 铁岭县 4月1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刘*新养猪场位于铁岭县凡河镇沙山子村,现有生猪存栏350头,属养殖专业户,养殖户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堆粪场180平方米,储污池360立方米,粪便发酵后还田,污水定期清运还田。现场检查时,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随意排放污水,掩埋猪粪”现象,但由于堆粪场内暂存粪污较多,确实存在异味。关于举报人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4月26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养殖户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基本属实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废弃物,减少堆粪场内粪污暂存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异味扰民。铁岭县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养殖户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目前,该养殖户定期清理干粪并无害化处理,同时按照要求每月对堆粪场周边喷洒2次除臭剂降低气味。12月19日县生态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限值为70无量纲)。  
16 第二十八批D2LN202105030056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辽宁汇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扬尘及噪声扰民,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院内及门外,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扰民。 铁岭县 5月4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调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汇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汇昌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汇昌公司租用该处厂房,生产建筑装饰材料。原料有泡沫板,罩面砂浆、水泥、砂子,生产设备有切割机、刮泥机、雕刻机,企业属季节性生产,每年5月至8月生产大约80天,企业生产全部在厂房内完成。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切割机、雕刻机床、刮泥机均未使用,无法核实噪声情况。汇昌公司厂区东北侧有一处垃圾堆存点,垃圾中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刮风天气时容易产生扬尘。

关于“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由于汇昌公司门前道路出现路面损坏情况,当运输车辆经过时发生颠簸,产生噪音。

基本属实 目前企业按照要求对院内垃圾完成了清理,同时开发区管委会已在汇昌公司门前道路破损路段设立“减速慢行”及“禁止鸣笛”标识牌,并对道路进行了修复。12月20日,县生态分局对该企业噪声进行了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噪声排放标准。  
17 第二十九批D2LN202105040050 铁岭县恒道河子镇垃圾填埋厂,风吹垃圾遍地都是,污染生态环境。 铁岭县 5月5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横道河子镇垃圾填埋场,位于横道河子村西沟,占地面积5.12亩,容量10000立方米,用于处理镇内居民生活垃圾。横道河子镇委托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将各村收集中转的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理,在日常管理中,场内垃圾一直使用苫布遮盖,并安排专人对垃圾场周边环境及苫布覆盖情况进行看护管理,及时覆盖苫布和捡拾垃圾。

关于“风吹垃圾遍地都是”问题。经调查核实,由于春季风大,导致覆盖的苫布被有部分被风吹开,导致存在垃圾倾倒及填埋时少量轻质垃圾吹散的现象。

基本属实 横道河子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周边被风吹散的轻质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强对垃圾场的巡逻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对保洁公司的协调管理,确保倾倒垃圾时不再出现遗留和散落问题。  
18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24 铁岭市凡河新区物流城富隆石材将生产垃圾偷排至附近农田与河边,污染环境。 铁岭县 5月1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举报人反映的富隆石材实为铁岭东北城富隆石材经销处,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物流城T区,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销售、建材装饰材料销售等。

该商户位于物流城园区内,附近无农田和河流。生产垃圾主要是石材加工后的边角废料,已委托给专门的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清运至凡河镇新屯村建筑垃圾排放场。经现场检查,该商户将生产垃圾临时堆放在商户西侧空地上,等待清运,由于垃圾清运人员未能及时清理临时堆放的垃圾,现场确实存在生产废料堆积情况。现场检查未发现垃圾清运人员将该商户生产垃圾偷排和随意倾倒现象。

部分属实 该商户已签订承诺书,承诺生产垃圾日产日清至固定垃圾堆放场。12月24日经行业部门现场复核,未发现垃圾乱堆乱放情况。  
19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28 银州区嘉苑一期高层与多层之间的门市房有两家烧烤店,油烟和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铁岭县 5月8日,经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有3家烧烤店,分别是老街里、醉爱、烧烤食代3家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1.老街里烧烤店,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老街里烧烤店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5月7日夜间,对该烧烤店复核时发现,该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出现故障,未能正常使用,油烟存在直排情况,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当即要求该烧烤店停业整改,立即维修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油烟达标排放。5月8日,再次现场核查时该商户已完成整改。

2.醉爱烧烤店,该店铺正在装修尚未营业。

3.烧烤食代烧烤店,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店铺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4.关于“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本次中央督察期间共接到3次关于老街里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的举报,经开发区委托检测,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达标。

部分属实 已完成整改并检测。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