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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第十五批X2LN202104200009

铁岭县东小河村大台山周边大型养猪场,粪便异味扰民,养猪场在山上挖了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用于掩埋粪便,污染地下水,粪水通过明渠直排辽河支流的东小河。

铁岭县

举报人反映的大型养殖场为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位于铁岭县腰堡镇东小河村和荣屯村之间的大台山上,企业饲养生猪,2017年8月建设,2019年12月全面竣工投产,厂区占地838亩,设计年出栏量20万头,现存栏生猪9.6万头,环保和动物防疫相关手续齐全,按照环评要求企业配套建设了粪污、废气处理设施。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铁岭县东小河村大台山周边大型养猪场”属实;“粪便异味扰民,养猪场在山上挖了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用于掩埋粪便,污染地下水,粪水通过明渠直排辽河支流的东小河”不属实。

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粪便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气排放节点均安装了治理设施,包括:猪舍排气口安装水帘除臭设施;沼气净化后经火炬燃烧器燃烧后排放;沼液池周围及场区道路定期喷洒除臭剂。2021年3月1日、2日,牧原公司委托辽宁浩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天对场区周边的臭气浓度和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地下水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2021年4月8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辽宁洁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牧原公司(二场)及腰堡镇东小河村进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液还田时在田间产生异味。7月19日,铁岭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牧原公司周边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在山上挖了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用于掩埋粪便,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2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实为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环保工程,共计8个处理池,其中:收集池3个、黑膜沼气池4个、沼液储存池1个,所有处理池均采取防渗和封闭措施,粪污经处理后还田,对地下水不造成污染。4月21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场区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粪水通过明渠直排辽河支流的东小河”问题不属实。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有雨污分流系统,雨水通过明渠流经西小河后汇入辽河。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还田,污水不外排,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无污水排口,且企业周边无污水排放痕迹。

部分

属实

牧原公司已按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厂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22年10月24日,牧原公司(二场)委托辽宁浩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场区周边环境空气检测、地下水检测、土壤检测、噪声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地下水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土壤检测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企业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