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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2022年2月7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铁岭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2022年2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第三批X2LN202104080009 铁岭市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尚然采石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熊官吞乡云盘沟村王达沟水库150米处,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周边的水源、耕地、林地;爆破、机械和设备噪音扰民;这两家公司的白色石粉和石料粉末以及修理机械的废油污均随河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铁岭县 2021年4月9日,经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场区内堆料均用防尘网覆盖。经铁岭县水利局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王达沟水库”,实为两家企业东侧的一处水塘,距离两家企业距离约700米,实际测量水面面积约为3亩,附近无河流进入该水塘。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周边的水源、耕地、林地”问题。两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配有洒水车对厂区及运输车辆经过道路洒水降尘。2019年7月24日,铁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家企业生产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项目TSP),监测结果达标。4月9日,经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分局、熊官屯镇调查,两家企业北侧存在少量耕地和村民承包的果园,且不在柴河饮用水水源地一保、二保范围内,未对水源、耕地、林地造成污染。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爆破、机械和设备噪音扰民”问题。两家企业生产时经验收监测爆破、机械、设备噪音达标排放。2家企业距离最近的村庄为云盘沟村,约有住户150户,居民约550人,两家企业与云盘沟村有一山之隔,直线距离约600米,日常检查未发现噪音超标情况。县生态分局要求两家企业恢复生产前向环保部门报告,经环保部门检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两家公司的白色石粉和石料粉末以及修理机械的废油污均随河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问题。经县水利局、县生态分局现场调查核实,中远公司有少量废机油产生,企业自建危废间储存,现储存废机油约220公斤,现场未发现废机油泄漏和随意堆放现象。两家企业附近无河流,距离柴河水库直线距离约2公里且有山相隔,不存在石粉、石料末及废油污随河流进入水库现象。2021年4月12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问题。举报人因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2018年至今原铁岭县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5次收到相关举报。经现场调查,原铁岭县环保局2018年11月对两家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未完全覆盖问题,依法对两家企业分别行政处罚1万元,两家企业均已缴纳罚款,并将物料进行有效覆盖。2019年6月,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生产时中转仓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原铁岭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罚款已缴纳,并改正违法行为。 基本属实 一是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自行检测。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二是投诉人多年来就中远石场生产污染其水塘、耕地、山林等相关问题要求补偿,为切实妥善解决化解中远公司与信访人的纠纷,县委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熊官屯镇政府与投诉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和政府承担投诉人在云盘沟的所有资产和权益的转让和补偿费用,一次性支付黄波人民币55万元,熊官屯镇政府收回投诉人在云盘沟所属的水塘、耕地、山林等所有承包经营权合同及权益。补偿费用于2021年5月21日已补偿完毕,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2021年12月16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再次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  
2 第七批D2LN202104120028 铁岭市铁岭县熊关屯乡王达沟水库上游100米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尚岩采石有限公司、机制沙厂、商混站石粉、石料等原材料没有完全苫盖,在加工作业时产生的粉尘等飘落到水库中,且洗沙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到水库,污染水质。举报人曾向铁岭县生态环境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辽宁省信访局反映过,2018年也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铁岭县 4月1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1.“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为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熊官屯镇云盘沟村,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粉尘、噪音等排污节点均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2020年11月至今,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尚岩采石有限公司”为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熊官屯镇云盘沟村,2019年11月8日,铁岭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意见将其核减关闭,场内碎石机及附属设施均已拆除。3.“机制沙厂”为废弃洗砂厂,并非机制砂场,2020年初建设,该洗砂场租用原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并借用尚然公司供电设施,2020年6月尚然采石公司被断电后一直停产,洗砂设备已拆除。4.“商混站”为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21年2月,此商混站租用原来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建成混凝土搅拌站一座,至今未生产。5.关于“王达沟水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铁岭县水利局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王达沟水库”,实为两家企业东侧的一处水塘,距离两家企业距离约700米,GPS测量水面面积约为3亩。6.关于“原材料没有完全苫盖”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上述各企业及设施均未生产,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物料未全部覆盖。7.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加工作业时产生的粉尘等飘落到水库中”问题,情况不属实。两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配有洒水车对厂区及运输车辆经过道路洒水降尘。2019年7月24日,铁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家企业生产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项目TSP),监测结果达标。2021年4月12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8.关于举报人反映的“洗沙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到水库,污染水质”问题,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洗砂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现场无外排废水渠道和痕迹。9.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举报人曾向铁岭县生态环境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辽宁省信访局反映过,2018年也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问题,情况不属实。举报人因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2018年至今原铁岭县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5次收到相关举报。经现场调查,原铁岭县环保局2018年11月对两家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未完全覆盖问题,依法对两家企业分别行政处罚1万元,两家企业均已缴纳罚款,并将物料进行有效覆盖。2019年6月,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生产时中转仓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原铁岭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罚款已缴纳,并改正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自行检测。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二是投诉人多年来就中远石场生产污染其水塘、耕地、山林等相关问题要求补偿,为切实妥善解决化解中远公司与信访人的纠纷,县委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熊官屯镇政府与投诉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和政府承担投诉人在云盘沟的所有资产和权益的转让和补偿费用,一次性支付黄波人民币55万元,熊官屯镇政府收回投诉人在云盘沟所属的水塘、耕地、山林等所有承包经营权合同及权益。补偿费用于2021年5月21日已补偿完毕,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2021年12月16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再次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  
3 第十六批X2LN202104210107 1.铁岭县云盘村村委会将王达沟西山承包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开采,且存在违法越界开采行为。2.铁岭市铁岭县熊关屯乡王达沟水库上游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尚岩采石有限公司、原新东方采石场、机制沙厂、商混站的石粉、石料没有完全苫盖,加工作业时粉尘等飘落到水库和农田中,且洗沙废水直排水库,采石机械废机油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铁岭县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熊官屯镇云盘沟村王达沟西山有3家采石场,分别为辽宁中材矿业有限公司(原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铁岭县华星碎石场,3家企业均有开采资质,辽宁中材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2021年8月到期,企业于2020年11月停产至今。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铁岭县华星碎石场2020年11月被县政府核减关闭,并停止开采,企业生产期间采矿手续齐全。3家企业在2018年生产期间确实存在越界开采情况,2018年3家企业曾因越界开采问题被县自然资源局立案处罚。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为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粉尘、噪音等排污节点均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2020年11月至今,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尚岩采石有限公司、原新东方采石场”2019年11月8日,铁岭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意见将2家企业核减关闭,尚然公司场内碎石机及附属设施均已拆除。原新东方采石场(铁岭县华星碎石场),被核减关闭后企业变压器已拆除,现场无人看守,不具备生产条件。3.“机制沙厂”为废弃洗砂厂,并非机制砂场,2020年初建设,该洗砂场租用原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并借用尚然公司供电设施,2020年6月尚然采石公司被断电后一直停产,洗砂设备已拆除。4.“商混站”为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21年2月,此商混站租用原来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建成混凝土搅拌站一座,至今未生产。5.关于“王达沟水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铁岭县水利局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王达沟水库”,实为两家企业东侧的一处水塘,距离两家企业距离约700米,GPS测量水面面积约为3亩。6.关于“石料没有完全苫盖”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物料未全部覆盖。7.关于“加工作业时粉尘等飘落到水库和农田中”问题,情况不属实。上述各企业和生产设施均未进行生产、运输、施工作业,未发现有粉尘产生。8.关于“洗沙废水直排水库,采石机械废机油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洗砂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现场无外排废水渠道和痕迹。中原公司在厂区内自建一座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内存有2桶废机油共计220公斤,现场未发现有废机油渗漏痕迹。4月22日,县疾控部门对企业下游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自行检测。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二是投诉人多年来就中远石场生产污染其水塘、耕地、山林等相关问题要求补偿,为切实妥善解决化解中远公司与信访人的纠纷,县委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熊官屯镇政府与投诉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和政府承担投诉人在云盘沟的所有资产和权益的转让和补偿费用,一次性支付黄波人民币55万元,熊官屯镇政府收回投诉人在云盘沟所属的水塘、耕地、山林等所有承包经营权合同及权益。补偿费用于2021年5月21日已补偿完毕,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2021年12月16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再次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  
4 第十七批D2LN202104220063 举报人之前来电,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此次来电补充信息称目前反映的问题已办结,但办理情况和实际不符,2018年也曾向督察组反映过,铁岭县环保局均答复称被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称案件已完结,事实是从2018年至今该问题一直无人处理,且近期铁岭县公安局联系举报人,让举报人撤销上访,如继续上访就要告举报人敲诈勒索。 铁岭县 4月2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信访案件为铁岭县第三批群众举报案件,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通过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均已逐项回复。2.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铁岭县接到过与本轮督察“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信访案件相似信访案件,经铁岭县各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回复。并于2018年、2019年分别对举报内容中企业有关违法行为,依法继续了查处,企业已改正了违法行为。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县公安局联系举报人”问题。经县公安局核实,4月17日省下沉督察组对“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信访案件现场核查时,有人对下沉督察组车辆进行了拦截,熊官屯镇将有关情况反馈给铁岭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为了解拦车人员诉求是否属公安机关管辖范畴。2021年4月19日铁岭县公安局联系拦车人员到局里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其上访诉求内容并不属公安局管辖范畴,同时建议拦车人员可以到法院咨询解决其诉求问题,并不存在举报人所述的“继续上访就要告举报人敲诈勒索”的情况。

不属实 一是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自行检测。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二是投诉人多年来就中远石场生产污染其水塘、耕地、山林等相关问题要求补偿,为切实妥善解决化解中远公司与信访人的纠纷,县委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熊官屯镇政府与投诉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和政府承担投诉人在云盘沟的所有资产和权益的转让和补偿费用,一次性支付黄波人民币55万元,熊官屯镇政府收回投诉人在云盘沟所属的水塘、耕地、山林等所有承包经营权合同及权益。补偿费用于2021年5月21日已补偿完毕,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2021年12月16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再次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  
5 第二十二批X2LN202104270091 铁岭县懿路工业园桃李沟路第11号辽宁圣加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 铁岭县 4月2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主要产品换挡器、拉线、换挡杆,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并正常运行。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铁市环审函【2014】23号)和验收手续(铁市环验函【2015】28号),企业2021年3月3日扩建,环评已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17号),2021年4月6日取得验收检测报告,正在组织专家论证。 不属实 环评手续已完成验收。  
6 第三十批X2LN202105050080 铁岭县懿路工业园桃李沟路第11号辽宁圣加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产生的酸洗废水直排下水道。 铁岭县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情况不属实。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铁市环审函[2014]23号)和验收手续(铁市环验函[2015]28号),企业2021年3月3日扩建,环评已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17号),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6月4日已取得验收手续。

2.关于“圣加伦公司产生的酸洗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需要电镀的产品委托鞍山华亿公司进行,生产过程中无酸洗工艺,不存在“酸洗废水直排下水道”情况。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不属实  
7 第三十批X2LN202105050076 铁岭县新台子镇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和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污染环境。 铁岭县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2009年圣加伦公司租赁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鑫福公司)厂房和办公楼,申鑫福公司2009年4月建成,建成至今未投产。2009年至今申鑫福公司为圣加伦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供暖、食堂等。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不存在“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情况。2.关于“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不存在铸造锅炉,企业建有6台电加热取暖锅炉,环保手续齐全。

不属实  
8 第三十批X2LN202105050009 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非法生产多年,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合。 铁岭县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2009年圣加伦公司租赁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鑫福公司)厂房和办公楼,申鑫福公司2009年4月建成,建成至今未投产。2009年至今申鑫福公司为圣加伦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供暖、食堂等。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非法生产多年”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圣加伦公司确为中德合资企业,2009年至2013年期间,由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与申鑫福公司环评文件一致,圣加伦公司使用申鑫福公司环评于2009年10月投产。直到2014年圣加伦公司改扩建,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15年取得改扩建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非法生产多年问题。2.关于“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入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危废收集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协议,将危险废物外委处置。经现场检查,2019年外委处置危险废物1.7吨,企业危废间现存危废1.7吨,今年3月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并上报了危废管理计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未发现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痕迹,经对附近居民走访,附近居民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倾倒危险废物情况。综上所述,该企业不存在“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情况。3.关于“圣加仑公司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合”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于2019年10月,在机械加工生产工艺中为优化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乳化液和切削油,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乳化液和切削油的废铁屑,经铁屑压块机挤压后产生了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

部分属实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经与市局专家沟通,该问题不需补充环评,可以在验收意见中进行论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二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三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9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23 铁岭县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2020年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异味扰民。将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偷埋放在厂区的后山里,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铁岭县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问题,情况属实。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4年生产期间,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无验收手续,2015年取得环评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2.关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不存在“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情况。3.关于“圣加伦公司2020年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不存在铸造锅炉,企业建有6台电加热取暖锅炉,环保手续齐全。4.关于“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5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染物直接排放,车间内确实存在异味。5.关于“圣加伦公司将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偷埋放在厂区的后山里,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入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危废收集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协议,将危险废物外委收集处置。经现场检查,2019年外委处置危险废物1.7吨,企业危废间现存危废1.7吨,今年3月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并上报了危废管理计划。经执法人员对企业后山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偷埋危险废物痕迹,经对附近居民走访,附近居民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偷埋危险废物情况。综上所述,该企业不存在“偷埋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情况。

部分属实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二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三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10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60 铁岭市依路工业园区内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环评审批手续与实际不符合,利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进行生产。 铁岭县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验先投”问题,情况属实。经核实,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4年生产期间,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无验收手续,2015年取得环评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2.关于“环评审批手续与实际不符合,利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进行生产”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2019年10月企业在机械加工生产工艺中为优化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乳化液和切削油,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乳化液和切削油的废铁屑,经铁屑压块机挤压后产生了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

基本属实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经与市局专家沟通,该问题不需补充环评,可以在验收意见中进行论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二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三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11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25 1.铁岭县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且将产生的酸洗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入雨水管网,流入水库,污染水体;2.辽宁圣加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和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并在铁岭市桃花村山上掩埋废乳化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3.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使用铸造锅炉露天冶炼制造,异味扰民严重。 铁岭县 5月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2009年圣加伦公司租赁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鑫福公司)厂房和办公楼,申鑫福公司2009年4月建成,2010年2月完成环评文件审批,建成至今未投产。2009年至今申鑫福公司为圣加伦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供暖、食堂等。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问题,情况属实。2009年至2013年期间,由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与申鑫福公司环评文件一致,圣加伦公司使用申鑫福公司环评于2009年10月投产。直到2014年圣加伦公司改扩建,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15年取得改扩建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2.关于“圣加伦公司,将产生的酸洗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入雨水管网,流入水库,污染水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需要电镀的产品委托鞍山华亿公司进行,生产过程中无酸洗工艺,不存在“酸洗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入雨水管网”情况。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流入水库,污染水体”情况。3.关于“圣加仑公司和申鑫福公司,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于2019年10月,在机械加工生产工艺中为优化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乳化液和切削油,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乳化液和切削油的废铁屑,经铁屑压块机挤压后产生了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4.关于“圣加伦公司在铁岭市桃花村山上掩埋废乳化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铁岭市不存在“桃花村”,圣加伦公司所在位置为铁南园区桃李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入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危废收集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协议,将危险废物外委处置。经现场检查,2019年外委处置危险废物1.7吨,企业危废间现存危废1.7吨,今年3月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并上报了危废管理计划。经执法人员对企业后山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掩埋危险废物痕迹,经对附近居民走访,附近居民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偷埋危险废物情况。综上所述,该企业不存在“掩埋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情况。5.关于“圣加伦公司使用铸造锅炉露天冶炼制造”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不存在铸造锅炉,未发现露天冶炼情况。企业建有6台电加热取暖锅炉,环保手续齐全。6.关于“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5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染物直接排放,车间内确实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经与市局专家沟通,该问题不需补充环评,可以在验收意见中进行论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三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四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7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