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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铁岭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铁岭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东北黑土地的重要指示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黑土地保护的工作部署,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其中安排县项目资金5450万元,实施面积30万亩,全部为旱田为组织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用养结合、保护利用,发挥省财政黑土地保护资金效益,推进工程、农机、农艺、生物措施有效结合,推广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开展黑土地质量监测评价,切实保护好黑土地珍贵资源,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为全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在铁岭县玉米主产区建设黑土地保护示范区30万亩,整合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项目资金,建设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示范区。同时,建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点,为科学评估项目成效和制定黑土地治理措施提供支撑。

(三)建设原则

1.保护优先用养结合。聚焦黑土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统筹土、肥、水、管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推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生产技术,保护黑土地,提升耕地质量,统筹推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绿色高效。

2.多元联合协同攻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多学科领域的联合攻关,强化产、学、研、推、用等主体联合与协作,创新发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理论、技术和推广应用体系。

3.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区域气候、作物、土壤现状,突出解决黑土地退化和结构性障碍等核心问题,创新、完善适宜不同地区的主导技术模式,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4.统筹资金合力推进。统筹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黑土地保护资金,整合高标准农田、保护性耕作、耕地轮作、秸秆综合利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形成推进合力。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全县实施面积30万亩,作物以玉米大豆为主。其中,建设2个万亩核心示范基地,展示技术模式,探索运行机制。

三、建设模式及内容

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集成推广保护性耕作提质增肥、秸秆深翻还田肥沃耕层构建、耕地保育与绿色丰产增效等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配套实施良种推广、栽培模式优化、全程机械化等绿色高质高效措施,开展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切实用好养好黑土地。

(一)轮作+增施生物肥料模式

1.技术概述。结合耕地轮作项目,提倡合理密植大豆,发挥大豆根瘤固氮、养地培肥作用,降低化肥使用量、增施颗粒状生物炭基有机肥,实现种地养地结合,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及黑土地可持续利用。

2.适宜范围。适宜于地势平缓、水源充足、土壤较为肥沃的地块。

(二)玉米保护性耕作+增施生物肥料模式

结合保护性耕作补助项目,规模化开展保护性耕作,配合施用生物有机肥、颗粒状生物炭基有机肥料,发挥其培肥地力和促进秸秆腐熟作用,达到提质增肥的目的。

1.技术概述。春季播种前不整地、不动土,在有秸秆覆盖的耕地上适时采用免耕播种机直接进行免耕播种。

2.适宜范围。适宜于秸秆量较少,春季风沙大、地温高、旱情重、出苗难、土壤瘠薄的地区。秸秆覆盖地区,不建议采用常规播种机播种。

(三)深松+施用堆沤有机肥模式

结合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项目,施用堆沤有机肥,改良土壤结构和理化性状,达到提质培肥,构建肥沃耕层的目的。秋季玉米收获后,进行深松,在春耕前施入完全腐熟的畜禽粪肥(包括机器烘干后的畜禽粪干)或农作物秸秆堆沤肥,建议每亩施用1.5立方米(烘干后的畜禽粪干每亩施用300公斤)。

1.技术概述。该技术就地就近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源,利用设施或新型堆肥技术,开展集中堆沤,腐熟后施入农田。

2.适宜范围。适宜于畜禽粪便资源丰富、有堆沤传统的地区。

(四)玉米秸秆深翻还田+增施生物肥料模式

玉米收获后,实施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技术,配合施颗粒状生物炭基有机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升耕地基础地力。

1.技术概述。玉米机收时将秸秆粉碎均匀的抛洒于田面,对于秸秆较长的地块进行二次粉碎还田;然后采用螺旋式犁壁犁,深翻25~35cm,并根据第二年的播种方式进行耙平或起垄;翌年春季土壤融冻10cm左右时,进行镇压保墒,精量播种。

2.适宜范围。适宜于年降雨量大于500毫米,玉米产量高、秸秆量大、土壤质地适中、农业机械化水平高的地区。同时,适宜秋季作业,土壤形成待播种状态,杜绝春季玉米秸秆翻压还田。

(五)玉米田生物炭改良与培肥技术

1.技术概述。生物炭还田采用生物炭基有机肥料(按NY/T3618-2020规定执行),浅翻或浅旋与土壤混合,使用常规播种机或免耕播种机播种;底肥使用生物炭基玉米专用肥料。

2.适宜范围。适宜于各类土壤,秸秆不宜连年直接还田地块。秋季玉米收获后,秸秆用于制备生物炭及炭基肥,以生物炭基有机肥料还田,适于春、秋季做基肥施用,以春季播种前整地撒施,浅翻或浅旋与土壤混合为宜。

(六)建设核心示范基地,开展绿色防控丰产增效技术

在示范基地内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优良品种,优化栽培模式,应用新型肥料和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示范基地综合现代化建设水平。

(七)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

建立三区四情黑土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在项目实施前、后开展实地调查、样品采集、分析化验、数据汇总等工作,编制黑土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为监测土壤肥力演变、科学评估项目成效和制定黑土地治理措施提供支撑。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2个。

四、补贴方式与标准

铁岭县项目资金5450万元,实施面积30万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增施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堆沤有机肥等)、玉米秸秆翻压还田、绿色防控技术及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等方面,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对其他配套措施给予支持。按照项目区实际,确定每项技术补贴标准,统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一是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施增施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堆沤肥等)、玉米秸秆翻压还田、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给予服务补助和物化补助;二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严格控制支出的基础上,对建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补助对象

1.物化资金补助对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中标企业。

2.购买服务补助对象。由项目实施镇政府组织区域内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审核,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购买服务补助对象。主要负责耕地轮作种植、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深松、堆沤肥施用、生物肥料施用等服务。

(二)补助标准及规模

1.轮作+增施生物肥料模式整合耕地轮作项目资金进行,实施耕地轮作本项目不予补助,其补助资金耕地轮作项目中列支;本项目对增施颗粒状生物炭基有机肥的供货和抛洒给予补助,每亩补助标准150元。计划面积1.5万亩,225万元。

2.玉米保护性耕作+增施生物肥料模式。整合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进行,实施保护性耕作本项目不予补助,其补助资金在保护性耕作项目中列支;本项目对增施生物有机肥、颗粒状生物炭基有机肥料的供货和抛洒给予补助,补助标准150元/亩。计划面积4.5万亩,675万元。

3.深松+施用堆沤有机肥模式。整合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深松作业本项目不予补助,其补助资金在农机部门深松项目中列支;本项目对施用堆沤有机肥每亩补助150元。抛洒施用每亩补助20元,计划面积16万亩,2720万元。

4.玉米秸秆深翻还田+增施生物肥料模式。每亩补助220元,其中玉米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并耙平起垄每亩补助70元;增施颗粒状生物炭基有机肥的供货和抛洒给予补助,补助标准150元/亩,计划面积8万亩,1760万元。

5.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在核心示范基地范围内,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2个。20万元/个,计4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我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财政、项目乡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加强统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既衔接配合,又避免重复的原则,统筹衔接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协同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地点、主要技术模式、补助标准、操作方式、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

(三)强化指导服务。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项目专家指导下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选择适合本地、切实可行的技术内容,确定实施区域、技术模式、补助方式、补助标准、组织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技术培训、服务指导、试验示范等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对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乡镇、村组实行包片指导,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综合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指导项目区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

(四)强化项目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一是严格实施主体遴选。采取自愿申报和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性较好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为实施主体。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将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面积、举报电话等信息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验收抽查。对技术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抽查,利用遥感监测、农机操作信息平台等对项目实施效果跟踪监测,确保技术实施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和资金使用档案,图文并茂,规范管理。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0〕6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项目资金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宣传展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采取现场观摩、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开展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黑土地保护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示范区建设,示范区要做到四有:有主推技术、有实施主体、有责任领导、有包片专家。同时,设立醒目标识牌,并将四至范围标注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强化责任监督,扩大宣传效果。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技术模式,落实项目实施乡镇和面积。签订项目协议书。

2.完成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理、物化补助、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招标采购工作。

3.采集项目实施前土样。

4.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5.开展深松、秸秆还田深翻田间作业。

6.开展有机肥料抛洒和堆沤有机肥施用验收工作。

7.开展示范基地建设。

8.做好项目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阶段(2022年1月5月)

1.完成补助物资发放工作。

2.继续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3.完成田间作业面积验收工作。

4.做好技术培训、田间指导工作。

5.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

6.完成有机肥料抛洒和堆沤有机肥施用工作

7.完成各项田间试验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6月12月)

1.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工作。

2.完成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3.完成试验、示范田间调查及测产。

4.做好项目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工作。

5.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6.完善项目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