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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2020年,我县农作物秸秆产量约68.75万吨,可利用量约55万吨。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解决秸秆露天禁烧管控难的问题,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1.秸秆离田目标:除保护性耕作地块外的农作物秸秆全部适时离田。
2.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大力推行秸秆“五化”综合利用,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要达到55万吨以上,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促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加快形成。
3.秸秆焚烧管控目标:严格管控秸秆焚烧,实现农作物秸秆违法露天焚烧“零火点”。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行秸秆离田
1.全面推行水稻控茬收割。机收水稻必须全面实行控茬收割,留茬高度不允许超过10厘米,最大限度减少可供农民在田焚烧的秸秆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2.大力推进秸秆打捆。要大力推行玉米等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机械收割地块要力争实现全部打捆,保护性耕作地块也要按照相应技术要求,对部分秸秆进行打捆。提倡秋收结束后,即开始打捆,争取在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农作物秸秆打捆任务,尽量减少秸秆在田堆放时间,避免农民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3.大力推进秸秆离田。打捆的秸秆要根据市场需求适时离田,离田的秸秆主要用于秸秆发电、秸秆生物质锅炉或发展畜牧业;非打捆的秸秆要在秋收结束后,尽快离田,玉米、水稻秸秆要分别在2020年11月底前、12月底前离田,不准长期在田间存放,避免农民露天焚烧。农民炊事自用的秸秆,除一部分进院外,要按照适当远离村边、主要道路、沟渠、林边的要求,选择适宜地点存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大力推行秸秆综合利用
1.积极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
(1)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目前,我县长青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秸秆发电企业已投入生产,2019年利用秸秆约19万吨,2020年计划利用秸秆24万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2)稳步推进采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供暖。2019年我县生物质颗粒燃料利用秸秆量约3万吨,继续引导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生物质颗粒供暖锅炉。计划到2021年底,全县新增2家生物质燃料供暖企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3)积极外销秸秆。秸秆打捆外销是便于农民春播、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的有效措施,今年计划将秸秆打捆外销量稳定在3万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2.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
2019年至2020年我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及有机肥堆沤约为10万吨,计划到2020年年底,全县秸秆肥料化利用预计新增秸秆4万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3.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积极发展牛、羊、驴等草食性动物,推进粮改饲,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2019年草食动物养殖秸秆利用量约12.9万吨,计划2020年新增秸秆利用量0.5万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4.稳步减少农民炊事自用秸秆量
我县农户约11万户,年利用秸秆约22万吨。要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减少农村常住人口,提高农民生活用电、用气量,减少农民秸秆炊事自用量。计划到2020年底,将农民秸秆炊事自用量降低到18万吨,比去年减少4万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三)建立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与秸秆利用企业有效对接,并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建设秸秆收储点或收储中心,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四)严格管控秸秆焚烧
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9月22日召开的全省秸秆禁烧管控与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年底前,全地域、全时段秸秆“禁烧”。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必须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落实责任,严格管控,确保全县“零火点”,为按时完成全年大气环境管控目标创造条件。
1.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制度。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合理划定秸秆打捆田、非打捆田等工作网格,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切实做到网格内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
2.全面实行包保责任制度。要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党员包户的包保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有人包保、逐级有人监管”。
3.全面实行县、乡镇、村联动巡查制度。县政府成立专门巡查队伍,由包保责任人任巡查组组长,督察组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组织,对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进行督查。以秸秆监管网格为单元,对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巡查、暗访。同时,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每天(含休息日)保证至少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岗,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县政府对值班值宿情况要进行抽查并通报。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4.建立秸秆禁烧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在秋收后,每周调度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露天焚烧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要向县环境保护保局按日报送露天焚烧火点及处置情况。
5.全面实行部门执法联动制度。要充分发挥公安局、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等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督查组和巡查组要及时向县政府和执法部门反馈督查、检查信息,确保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对焚烧秸秆的个人,必须行政拘留。
6.严肃问责追责。要采取“巡查+宣教+执法+问责”模式,实施巡查工作全天候、全覆盖。依据各地发现火点数量及面积、或焚烧黑斑数量及面积,实施对应问责。对秸秆禁烧责任不落实、管控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大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特别是对“点第一把火”的地区从严从重追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中出现的消极、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责任人,依据事实和情节,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凡河新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是推进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开发区管委会、凡河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秸秆管控工作,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督导凡河镇、腰堡镇、新台子镇、熊官屯镇秸秆管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督导平顶堡镇、镇西堡镇、阿吉镇、蔡牛镇、双井子镇秸秆管控工作,县林业局主要负责督导李千户镇、横道河子镇、大甸子镇、鸡冠山乡、白旗寨乡秸秆管控工作,各督导单位要对各自负责区域内发生的火点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今秋明春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方案,10月10日前报送铁岭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财政资金投入。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要积极争取秸秆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县、生物质发电补贴、保护性耕作、粮改饲、秸秆青黄储补助、设施农业发展项目等上级政策支持,促进秸秆“五化”利用。要抓好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盘活固定资产。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发区、凡河新区,各乡镇要对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宣传部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现代化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使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在广大农村家喻户晓,变成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同时加大秸秆违法焚烧行为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铁岭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