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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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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项类别 | 涉农补贴 |
2 | 事项名称 | 生产者补贴 |
3 | 设立依据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1〕30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8〕639号) |
4 | 事项内容 | 1.申请条件: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和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给实际生产者,有书面协议的从其协议。 2.办理材料: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 3.办理流程:村民申请,村级组织申报,乡镇政府核实,村级公示,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农业部门核实确认,会同财政部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发放补贴资金、补贴发放结果公开。 4.审批时限:每年7月-11月 5.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6.受理机构: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7.办理地点: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8.联系电话:024-78833637 |
5 | 公开主体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