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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14

铁岭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2〕262号)要求,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022年,铁岭县培育任务80人,培育资金32万元。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二、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全面保障稳粮扩油和“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

  围绕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和大豆油料生产,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牛羊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奶业振兴需求,加强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开展生猪养殖培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聚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培养现代渔民。

  (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

  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在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专题培训中,鼓励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铁岭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铁岭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铁岭县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结合当地实际需要,可采取政府采购服务、依托有资质的院校或正规专业行业协会的方式,举办专题培训班,因地制宜地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智能农业装备的应用培训,鼓励农民通过培训取得植保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拓展致富渠道。

  (三)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节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

  (四)支持农民提升受教育水平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发挥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作用,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不断提升学历层次。积极争取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支持涉农院校探索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依托科技小院等模式,引导涉农高等院校下沉服务,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

  (五)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培训班和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

  三、专项行动

  聚焦大豆油料扩种、东北黑土地保护、职业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依托农广校体系和涉农院校教育资源,发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科技力量,组织开展4项专项行动。

  (一)大豆油料扩种专项培训行动

  围绕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开展大豆油料作物扩种和产量品质提升技术培训。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绿色高产高效技术专项培训,依据选好的区域、主体和模式,指导做好定品种、定农机、定农药的“三定”工作。

  (二)东北黑土地保护专项培训行动

  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河域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措施开展技术培训,促进耕地地力提升。

  (三)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人才振兴,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

  (四)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行动

  继续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进一步提高作业水平,减少机收损失。

  四、规范项目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体系,围绕2022年度主要任务和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育,规范培育项目管理。

  (一)分层分类培育

  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要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的模式组织实施。培育相关要求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执行。

  1.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突出四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

  (2)种养加能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专业大户。

  (3)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

  (4)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乡村法律明白人。

  原则上,培育对象当年不得重复参加。2021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2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2022年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2021年重复率不超过8%。

  2.精准遴选培育对象。以县域为单位,加大产业人才需求调研,围绕我县产业规划布局,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人才培养需求,集中种植业、果蔬等2-5项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育。要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遴选培育对象,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同时,要深入乡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遴选覆盖面,让更多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相关政策,切实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吸收为培育对象。

  3.按需确定培训课程。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件2),设计培训班课程,包括: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遵循立足产业需要、满足农民需求、培训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2022年主要任务和专项行动,结合各地主导特色产业,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培训。注重开展实习实训,严格遵守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用好铁岭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铁岭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铁岭县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

  4.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在“云上智农”APP上,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全面推行“线下70%学时+线上30%学时”培训模式。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执行。要组织培育机构(基地)与“云上智农”APP运营商衔接,签订线上培训协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二)完善培育体系

  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支持科技特派团成员在我县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精品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鼓励建设优质培训基地。

  建立本级培育机构库,从库中指定或遴选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遴选培育机构的,应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招标条件。

  (三)强化项目过程监管

  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强化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过程监管,把好入口关,将科学合理规范的招标要求介入整个招标过程,选出真正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出的社会机构要接受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全过程监管抽查,并承担上报相关数据的任务。不承诺接受铁岭县农业农村局随时监管监查和数据考核的,不予选用。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机构、师资和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鼓励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四)做好典型宣传

  要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遴选资助活动。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补助范围和测算标准

  2022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下拨项目资金32万元、培育任务80人,全部为经营管理型培训。补助标准按经营管理型培训15天(120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4000元。

  (二)资金拨付

  培训补助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实施方案,预拨40%的补助资金给项目承担单位,以便于项目启动与实施,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相关的必要支出。具体用于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补助费,包括培训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带班补助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学员、教师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的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培训期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线上培训服务费、参观场地补偿费、培训防疫费等。以及开展考核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等其他方面必要的支出。

  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文件的讲课费标准执行。

  以上资金支出均需符合现行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无关的任何支出。

  (四)资金管理和监督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支出进度。省建立项目资金月调度制度,对支出进度差距较大、截留、延迟支付的,降低支持力度,对资金连续两年不到位的县,省将不再予以支持。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严格审核支出,督促培训基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做到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年度培育规划和培育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定时间表,层层抓落实。成立铁岭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金 岭 铁岭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士平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于宏桥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崔晓光 铁岭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大伟 铁岭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制衡机制。要在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参训农民之间建立制衡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班主任(辅导员)制度。经营管理型培训班,每个班配备1-2名班主任,全程组织学员线上线下培训和参观考察等,建立班级考勤管理等制度。三是建立培育台账制度。培训机构要对学员实名登记(见附件4),核实学员身份和学习情况,及时将学员基本信息、培训过程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据此建立培育台帐。四是建立档案制度。铁岭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将工作方案、培育计划、文件、典型等相关材料、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考核认定结果、确定培育机构(基地)的相关资料、师资库、教学计划、培育台账、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及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五是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铁岭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辖区内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第三方考核、审计。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

  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原则上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线上评价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参训农民的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

  (四)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建立健全培育基地库和师资库,并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用好农民讲师,从师资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并享受同级别的同等待遇。鼓励教师、培训机构有计划的开发高质量、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公共课培训教材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发布的推荐教材目录中选用。积极参与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优质资源推介活动,遴选推介优秀学员、名师名课、优质教材,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全省共享。聚集更多优质资源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

  附件1:2022年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附件2: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表

  附件3: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基地)信息统计表

  附件4: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登记表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