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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农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二、申请指南:
(一)强制扑杀
1、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2、补贴范围:铁岭县域内养殖户。
3、补贴标准: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按补助标准据实结算,实行先扑杀后补助。
4、办理时限:扑杀后7-14天。
(二)强制免疫
1、补贴对象: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防控措施、购买防疫服务等。
2、补贴范围:铁岭县域内养殖户。
3、补贴标准:根据疫苗实际价格、需求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安排强制免疫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4、办理时限:3-5月,9-11月。
(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1、补贴对象:承担无害化任务的实施者。
2、铁岭县域内养殖户。
3、补贴标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相关畜种饲养量、年度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实施等情况,遵循“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
三、咨询电话:024-78833990
四、受理单位: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股
五、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24-78833647。
地址: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6号616室,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