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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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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项类别 | 涉农补贴 |
2 | 事项名称 | 耕地地力保护 |
3 | 设立依据 |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铁市财〔2021〕78号)、《铁岭县财政局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铁岭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县财发〔2021〕25号)。 |
4 | 事项内容 | 1.申请条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2.办理材料: 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 3.办理流程:补贴申请须在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录入申请数据,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具体程序(1)基础数据申报核实;(2)基础数据村级公示;(3)基础数据汇总报送;(4)补贴资金发放;(5)补贴发放结果公开。 4.审批时限:3个月 5.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6.受理机构: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7.办理地点: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8.联系电话:024-78833646 |
5 | 公开主体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