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河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对部分县级河(库)长进行了调整。此次未调整的河长按原职责分工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其它文件涉及此次调整河长人员信息的内容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铁岭县县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流、水库、水电站)信息表
铁岭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