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河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县、乡、村三级河(库)长进行了调整。此次未调整的河长按原职责分工,请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其它涉及此次调整河长人员信息的相关文件内容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铁岭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流、水库、水电站)信息表
铁岭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