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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2.事项简述:学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及民办高校,下同)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办理方式:
⑴毕业生自愿申请(申请材料)
①学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②证明材料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个人银行账户(铁岭银行)
⑤学生本人承诺书
⑵院校初审、复审
各高等、中职院校的系(班)负责同志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院校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不少于五日。
⑶补贴发放
校园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报送财政部门。
4.结果送达:电话告知
5.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6.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办理机构及地点:铁岭县凡河新城区澜沧江路5号 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
8.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74843303 现场咨询:铁岭县凡河新城区澜沧江路5号 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
9.监督投诉渠道:024-88900000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