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成文日期: 2021-11-12
标  题: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1-12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定及实施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办理地点

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马红

联系电话:024-72682236

申报条件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消费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等。

所需要件名称

及来源

序号

名称

来源

1

设立申请书

申请人提供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消防、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供

3

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

公安局提供

4

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申请人提供

5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申请人提供

审批环节

申请→受理→现场踏勘→审核→领导签批→发证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服务监督电话

024-88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