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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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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及实施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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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 |
责任人:马红 |
联系电话:024-7268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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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消费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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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件名称 及来源 |
序号 |
名称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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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立申请书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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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消防、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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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 |
公安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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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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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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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环节 |
申请→受理→现场踏勘→审核→领导签批→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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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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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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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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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电话 |
024-889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