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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20至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对照具体评选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9月28日,如对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局办公室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24-78833372
县司法局
2021年9月23日
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五角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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