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fj/2024-0539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铁岭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1-29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02

关于印发《2024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经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好2024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经县委宣传部、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司法局研究,将继续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前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宪法宣传周”的重点内容。

  四、时间安排

  全国“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主题活动

  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主题活动。各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共同落实。

  (一)“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针对农村提升乡风文明、农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及治理赌博等法律法规,抓紧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乡镇

  (二)“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反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讲堂、法治书屋、居民评理说事点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治素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有社区的乡镇、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三)“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三会一课、知识竞答等形式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在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或客户端宣传宪法,积极开展宪法宣誓、宣讲会、宪法知识考试等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乡镇

  (四)“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在12月4日当天,开展全县中小学生“宪法晨读”主题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线学习与考试。“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开展宪法宣讲等活动。各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的特色活动,使广大学生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及有关部门、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五)“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围绕企业法治需求,集中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六)“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结合部队工作实际,深入军营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大力宣传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七)“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通过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图解、H5等多种形式加大宪法法律网上宣传力度,组织网络媒体播发全县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和宪法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

  1.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线学习宪法,12月1日至7日通过“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今日铁岭县”头条号等自媒体向全县发布学习宪法号召,各地各部门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学习并转发。

  2.各单位在机关办公场所、办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悬挂宣传条幅、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等。

  各乡镇、各部门要参照以上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六、宣传报道

  (一)县委网信办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集纳转发省、市重要普法稿件,统筹全县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宪法宣传活动,推送网上普法产品。

  (二)铁岭县融媒体中心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落实完成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及宣传片。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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