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防返贫长效机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使用瞄准脱贫群众、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两高于"的目标,准确落实衔接资金分配,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2024年度市级资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衔接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益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衔接资金来源
1.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万元。
四、衔接资金使用
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万元使用如下:
(一)综合保障方面
防贫保项目。计划投入55.68万元为低于省定监测标准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缴纳防贫保保费,保费标准200元/人,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全面遏制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二)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乡村建设典型村项目。计划投入53.32万元开展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为建设具有铁岭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五、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铁岭县2024年全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850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高于”目标。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脱贫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铁岭县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表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