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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2024年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努力实现“两缩小、两确保”,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使用,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衔接资金分配,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衔接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益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衔接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6万元。
四、衔接资金使用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6万元使用如下:
(一)产业方面
铁岭县顺鑫产业项目。计划投入200.6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的产业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地方法人银行同期利率,覆盖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充电桩项目。计划投入102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的产业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地方法人银行同期利率,覆盖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续投农光互补产业项目。计划投入214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的产业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地方法人银行同期利率,覆盖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二)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乡村建设典型村项目。计划投入176.6万元开展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为建设具有铁岭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计划投入90.8万元用于各乡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打造美丽乡村。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三)就业方面
公益岗补助项目。计划投入53.6万元用于乡镇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助,乡镇可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促进弱半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就业。
(四)项目管理费
计划投入8.4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前期准备、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宣传、数据核查、委托业务、档案管理等支出。
五、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铁岭县2024年全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850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两高于”目标。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脱贫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铁岭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表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