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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防返贫长效机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使用瞄准脱贫群众、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两高于"的目标,准确落实衔接资金分配,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2023年度县级资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衔接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益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衔接资金来源
1.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2万元。
四、衔接资金使用
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2万元使用如下:
(一)产业方面
发展农光互补产业项目。计划投入368.88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的产业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同期利率,覆盖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二)教育方面
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入15.3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
(三)综合保障方面
防贫保项目。计划投入7.82万元为低于省定监测标准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缴纳防贫保保费,保费标准200元/人,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全面遏制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五、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铁岭县2023年全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550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755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高于”目标。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脱贫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4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性质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筹资方式 | 金额(万) | 建设规模 | 建设任务 | 实施期限 | 责任人 | 受益对象 | 补助标准 | 群众参与 | 绩效目标 | 减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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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光互补产业项目 | 产业帮扶 | 产业项目 | 铁岭县人民政府 | 铁岭县 | 省级资金 | 368.88 | 160亩 | 资产收益性产业分红 | 2023 | 于宏桥 |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 人均增收70元 | 享受政策 | 1.经济效益:资产收益人均增收70元;2.社会效益: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满意度100%。 | 产业扶持 |
2 | 防贫保项目 | 金融帮扶 | 保险保障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铁岭县 | 省级资金 | 7.82 | 2827人 | 保险保障兜底 | 2023 | 王文靓 |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 200元/人 | 享受政策 | 1.社会效益:通过实施防贫保项目,防止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因灾、因病返贫致贫,建立健全长效防贫机制;2.社会效益: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满意度100%。 | 保险保障筑牢防返贫防线 |
3 | 雨露计划项目 | 教育帮扶 | 教育帮扶 | 乡村振兴局 | 铁岭县 | 省级资金 | 15.3 | 51人 | 教育补助 | 2023 | 于宏桥 |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 3000元/人 | 享受政策 | 1.经济效益: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在校生进行补助;2.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满意度100%。 | 教育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