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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防返贫长效机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使用瞄准脱贫群众、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两高于"的目标,准确落实衔接资金分配,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2023年度县级资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衔接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益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衔接资金来源
1.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万元。(二批)
四、衔接资金使用
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万元使用如下:
(一)住房方面
危房改造项目。计划投入94万元用于2023年新排查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危房户进行改造,补助标准为C级改造1万元/户,D级翻建4万元/户。
(二)项目管理费
计划投入2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前期准备、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宣传、数据核查、委托业务、档案管理等支出。
五、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铁岭县2023年全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550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755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高于”目标。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脱贫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批)分配表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性质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筹资方式 | 金额(万) | 建设规模 | 建设任务 | 实施期限 | 责任人 | 受益对象 | 补助标准 | 群众参与 | 绩效目标 | 减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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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房改造项目 | 住房 | 危房改造补助 | 住建局 | 铁岭县 | 省级资金 | 94 | 80户 | 为2023年新排查出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危房进行改造 | 2023 | 范楷 |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 C级1万;D级4万 | 享受政策 | 1.经济效益:确保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住房安全;2.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满意度100%。 | 住房保障 |
2 | 项目管理费 | 项目管理 | 新建 | 乡村振兴局 | 铁岭县 | 省级资金 | 20 | 2项 |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2023 | 于宏桥 |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 2项 | 享受政策 | 1.社会效益:通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使项目能够顺利运行;2.社会效益:脱贫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满意度100%。 | 项目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