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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县扶贫办发〔2020〕5号
铁岭县2020年中央二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9〕50号)和《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和医疗补充保险资金计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0〕3号)要求,认真完成好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同志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精神,大力抓好“五个一批”,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工作原则
扶贫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率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扶贫资金来源
1.中央二批扶贫资金25万元。
四、扶贫资金使用分解
依据《铁岭县扶贫资金使用办法》,现将2020年中央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解如下:
1.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贫项目。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阿吉镇,是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17个标准化养殖场、一个饲料厂及一个无害化厂,至今投资已超过2亿元。2020年计划将扶贫专项资金25万元入股该公司,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定期分红,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贫项目运用中央二批扶贫资金25万元。
五、2020年扶贫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经济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思路,以调整农业结构为核心,以扶贫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我县2020年全部未脱贫贫困户134户282人脱贫,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5000以上,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有效提升脱贫成色。通过区域产业发展优势,结合扶贫资金的合理化分配,最终达到扶贫产业做大、扶贫项目做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总体目标。
六、扶贫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贫困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铁岭县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表
铁岭县扶贫办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铁岭县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表
实施主体 |
扶贫项目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铁岭县 |
牧原公司项目 |
中央二批扶贫资金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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