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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县扶贫办发〔2020〕12号
铁岭县2020年市级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9〕50号)和《关于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铁市财预指字〔2020〕130号)要求,认真完成好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同志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精神,大力抓好“五个一批”,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工作原则
扶贫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率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扶贫资金来源
1.市级扶贫资金269万元。
四、扶贫资金使用分解
依据《铁岭县扶贫资金使用办法》,现将2020年市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解如下:
1.危房改造项目。计划运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3.48万元,用于我县10户无房户建房和未达到危房标准但认定房屋存在隐患的维修。
2.健康保项目。运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用于缴纳铁岭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保费。
3.防贫保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020年为全县270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防贫保保费运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45万元。
4. 自主养殖扶贫项目。自主养殖扶贫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鸡雏养殖项目,实施主体为有劳动能力和养殖意愿的贫困户,计划运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75万元购买鸡雏4650只,为全县127户贫困户发展养殖。
五、2020年扶贫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经济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思路,以调整农业结构为核心,以扶贫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我县2020年全部未脱贫贫困户134户282人脱贫,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5000以上,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有效提升脱贫成色。通过区域产业发展优势,结合扶贫资金的合理化分配,最终达到扶贫产业做大、扶贫项目做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总体目标。
六、扶贫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贫困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铁岭县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表
铁岭县扶贫办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铁岭县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表
实施主体 |
扶贫项目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铁岭县 |
危房改造项目 |
市级扶贫资金243.48万元 |
243.48 |
铁岭县 |
健康保项目 |
市级扶贫资金5万元 |
5 |
铁岭县 |
防贫保项目 |
市级扶贫资金13.545万元 |
13.545 |
铁岭县 |
自主养殖扶贫项目 |
市级扶贫资金6.975万元 |
6.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