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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通过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充电桩项目,带动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2739人增收,共计资金300万元,由中央、省两级财政衔接资金予以安排。
二、项目简介
铁岭县共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464户2739人。2024年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入股铁岭县华盛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规模,新建500kVA箱式变电站2座,480kW华为主机2台,液冷终端4套,自然冷终端6套,防雨车棚2套,带动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
三、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投入资金产生收益的方式,开展周期为1年的充电桩产业项目,按照5.5%的比例分红,带动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人均增收60元,共使用各级衔接资金300万元。
四、项目实施结果
2024年充电桩产业项目投入各级衔接资金300万元,目前已拨付300万元,2024年充电桩产业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编报“三公示一公告”程序,截至目前该项目收益全部到账,并将收益差异化形式分给脱贫人口。
五、检查验收结果
2024年充电桩产业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编报“三公示一公告”程序,截至目前项目正在有序建设,2024年充电桩产业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编报“三公示一公告”程序,截至目前该项目收益全部到账,并将收益差异化形式分给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六、绩效目标实现和联农带农机制实现情况
充电桩产业项目收益,以产业分红的模式发放资金到户,项目收益率为投入资金的5.5%,带动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人均增收60元。乡镇根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分配,确保年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达到8500元以上。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