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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贴项目(补往年)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项目类别
健康补助
三、实施地点
铁岭县
四、建设任务
通过对我县后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五、建设规模
通过与相关行业比对和各乡镇核实,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全额的新识别监测对象87人,按照2024年每人228元/年的补助标准,使用县级衔接资金通过乡镇进行发放,确保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政策率100%。
六、资金来源
预留县级资金0.494万元,对其进行补助。
七、筹资方式
县级财政专项拨款
八、实施方式
除低保、五保人员外,对后识别的参加基本城乡医疗保险并全额缴费的监测对象予以补助。
九、实施期限
2024年12月
十、群众参与
确保相关政策不落一人。
十一、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县级衔接资金监测帮扶对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减轻医疗支出负担,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十二、受益对象
全县对后识别的参加基本城乡医疗保险并全额缴费的监测对象。
十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谢明东
十四、绩效目标
对对后识别的参加基本城乡医疗保险并全额缴费的监测对象给予补贴,减轻医疗支出负担,确保医疗政策落实到位。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30日
明细表
序号 |
资金类型 |
项目名称 |
拨付金额(万元) |
资金去向 |
---|---|---|---|---|
1 |
县级衔接资金 |
基本医疗定额补助项目(补往年) |
0.494 |
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