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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由2021年申请小额贷款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三年后贷款到期,由乡村振兴局对其补贴利息,共计资金1.193956万元,由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
二、项目简介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精神,创新精准防贫办法,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全面遏制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资金使用情况
投入县级衔接资金1.193956万元,对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含)以内、财政贴息的小额贷款,2024年我县共有2笔小额贷款到期,县级财政进行贴息。
四、项目实施结果
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投入县级衔接资金1.193956万元,目前已发放到位,相关资料已收集完毕,目前该项目已平稳运行顺利完工。
五、检查验收结果
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编报“三公示一公告”程序,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面建成,并在项目竣工后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并及时对项目方案、项目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告,确保项目运行科学规范。
六、绩效目标实现和联农带农机制实现情况
由两名2021年申请小额贷款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三年后贷款到期,由乡村振兴局对其补贴利息,共计资金1.193956万元,由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帮扶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