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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法律法规及我县实际支出规模,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连续出台的全新财政政策,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的原则,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的安排了2022年部门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县收入来源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966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2719万元,增长4%。税务部门安排4488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3958万元,下降8.1%;财政部门安排2478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6677万元,增长36.87%。
税收收入安排4318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3993万元,下降8.46%;非税收入安排2648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6712万元,增长33.95%,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38%。
县本级安排3072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4475万元,增长17.05%;乡镇级安排3894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1756万元,下降4.3%。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3342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0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50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47万元。
3.调入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为弥补财力不足,安排调入资金27200万元。
4.上年结余安排情况
2022年为弥补财力不足,安排调入资金4700万元。
上述三项收入合计234992万元,为我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来源。
(二)全县支出安排
在收入来源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安排2022年总支出234992万元,其中:
1.上解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上级历年上解政策,全县共安排上解支出2679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剔除上解支出后,全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200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183208万元;乡镇级安排24992万元。
县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在编制形式上,继续使用预算编制软件,并采取部门预算统一编制模式;在编制内容上,实行综合预算,预算内外收支全部统一管理;在编制方法上,摒弃基数加增长的传统方法,工资福利等人员性支出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标准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专项项目库管理,将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安排标准如下:
人员经费安排标准按现有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公用经费安排标准如下:
(1)日常公用经费:按预算单位实有人数和对应的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均定额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按部门和单位性质分类分档分别执行不同标准,其中:四大机关单位及园区在职人员安排5000元/人·年;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安排3500元/人·年;按上级政策要求公安机关在职人员安排23650元/人·年;检察院在职人员安排23000元/人·年;法院在职人员安排23600元/人·年;司法局在职人员安排18100元/人·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安排2000元/人·年;教育部门事业单位安排标准:教师学校根据铁县委发[2007]12号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安排2000元/人·年,高中、职专每年分别补助6万元,自收自支单位公用经费定额不得超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额标准。凡是在新城区行政中心统一办公的单位,按各单位在岗实有人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在食堂就餐实际人数)集中水电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集中500元,统一安排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在新城区行政中心办公的财政未安排预算的人员也要在其主管部门集中扣缴水电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集中500元,安排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用经费预算中。
(2)交通费: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行政单位按照车改后保留的车辆编制数安排30000元/辆,事业单位按照实有车辆数安排30000元/辆,闲置和报废车辆有编制也不予安排经费。
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为:正县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县级每人每月9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50元,科员级每人每月500元。
(3)办公取暖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的单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支付,其他单位采取定额补助办法解决。
(4)福利费: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安排96元/人·年,事业单位安排36元/人·年。
(5)离休干部特需费:200元/人·年。
(6)离休干部活动费:地师级800元/人·年,县团级600元/人·年,科级及以下500元/人·年。
(7)退休人员活动费:60元/人·年。
(8)临时工工资。按照铁岭市社平工资标准执行。
(9)奖励金: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每月5元,退休后每人每月10元。享受期限:在职职工在独生子女已满14周岁后不享受奖励,退休后继续享受。
(10)职工住宅取暖费:按《关于县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实行货币化改革的通知》(铁县政办发[2004]48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28期)规定,按照应享受的取暖面积和补贴标准足额安排,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
(11)住房公积金:县直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农村中小学)按2018年12月末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取暖费、差旅费、独生子女费和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12%安排。
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6152万元,同比减少1573万元,下降8.87%,其中基本支出8666万元,项目支出7486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30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3.04%,均为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327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726万元),同比减少95万元,下降1.5%,其中基本支出4378万元,项目支出1949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31824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394万元),同比增加918万元,增长2.97%,其中基本支出24736万元,项目支出708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87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9.18%,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185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58万元),同比增加54万元,增长4.77%,其中基本支出987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2119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4428万元),同比增加6305万元,增长11.3%。其中基本支出6462万元,项目支出5565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026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2670万元),同比减少11240万元,下降58.34%,其中基本支出1505万元,项目支出652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58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6万元),同比增加7万元,增长4.64%,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5732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593.77%,其中基本支出1181万元,项目支出6832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5797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0233万元),同比减少17319万元,下降52.3%,其中基本支出3619万元,项目支出1217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6350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5116万元),同比减少414万元,下降6.12%,其中基本支出946万元,项目支出5404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1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万元,下降50%,均为项目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141万元,同比减少111万元,下降44.05%,其中基本支出13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5)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2941万元,同比减少2273万元,下降43.59%,其中基本支出2625万元,项目支出31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301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291万元),同比增加1251万元,增长2502%,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291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987万元,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12.16%,其中基本支出754万元,项目支出233万元。
(18)预备费支出安排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项目支出。
(19)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安排113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为87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为2600万元),同比增加5630万元,增长98.77%,均为项目支出。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安排50万元,同比减少50万元,下降50%。均为项目支出。
(21)其他支出安排33810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815万元),同比增加14312万元,增长73.4%,均为项目支出。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