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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2-03

铁岭县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预算法》法律法规及我县实际支出规模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连续出台的全新财政政策,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的原则,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的安排了2020年部门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0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全县收入来源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35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1284万元,增长2.1%。税务部门安排4074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1482万元,下降3.51%;财政部门安排2160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2766万元,增长14.68%。

税收收入安排3914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1554万元,下降3.82%;非税收入安排2320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2838万元,增长13.93%,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37%。

县本级安排3261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939万元,增长13.74%;乡镇级安排2973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2655万元,下降8.2%。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全县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3349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0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35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32万元。

3.调入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为弥补财力不足,安排调入资金51592万元。

上述三项收入合计254054万元,为我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来源。

(二)全县支出安排

在收入来源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安排2020年总支出254054万元,其中:

1.上解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上级历年上解政策,全县共安排上解支出16103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3082万元;乡镇级安排13021万元);根据《铁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铁县政发〔2013〕1号)规定,另安排乡镇上解县级支出50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剔除上解支出后,全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336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214635万2020元;乡镇级安排16701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由于乡镇级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已经自成一套预算体系,由其自身财力和上级补助收入安排当年支出,其收支预算主要靠自身来平衡,所以下述内容主要对县本级的收支预算进行详细说明。

(一)县本级收入来源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县本级安排3261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939万元,增长13.74%。其中:税务部门安排1156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448万元,增长4.03%;财政部门安排2104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518万元,增长20.07%。主要项目是:各项税收安排996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49万元,增长3.63%;非税收入安排2264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590万元,增长18.84%。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县本级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33497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72427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县本级安排下级上解收入为5010万元。

4.调入资金安排情况

为弥补财力不足安排调入资金49514万元。

上述四项收入合计220634万元,为县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来源。

(二)县本级支出安排

1.上解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上级历年上解政策,县本级安排上解支出3082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惯例和各乡镇的财力状况, 2020年安排补助下级支出291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剔除上解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县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35万元。

县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在编制形式上,继续使用预算编制软件,并采取部门预算统一编制模式;在编制内容上,实行综合预算,预算内外收支全部统一管理;在编制方法上,摒弃基数加增长的传统方法,工资福利等人员性支出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标准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专项项目库管理,将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安排标准如下:

人员经费安排标准按现有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公用经费安排标准如下:

(1)日常公用经费:按预算单位实有人数和对应的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均定额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按部门和单位性质分类分档分别执行不同标准,其中:四大机关单位及园区在职人员安排5000元/人·年;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安排3500元/人·年;按上级政策要求公安机关在职人员安排23650元/人·年;检察院在职人员安排23000元/人·年;法院在职人员安排23600元/人·年;司法局在职人员安排18100元/人·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安排2000元/人·年;教育部门事业单位安排标准:教师学校根据铁县委发[2007]12号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安排2000元/人·年,高中、职专每年分别补助6万元,自收自支单位公用经费定额不得超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额标准。凡是在新城区行政中心统一办公的单位,按各单位在岗实有人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在食堂就餐实际人数)集中水电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集中500元,统一安排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在新城区行政中心办公的财政未安排预算的人员也要在其主管部门集中扣缴水电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集中500元,安排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用经费预算中。

(2)交通费: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县级领导公务用车交通费标准为每年50000元/辆,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上的单位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交通费标准为每年35000元/辆,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下的单位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交通费标准为每年30000元/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交通费标准为每年35000元/辆(公检法部门)。

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为:正县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县级每人每月9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50元,科员级每人每月500元。

(3)办公取暖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的单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支付,其他单位采取定额补助办法解决。

(4)福利费: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安排96元/人·年,事业单位安排36元/人·年。

(5)离休干部特需费:200元/人·年。

(6)离休干部活动费:地师级800元/人·年,县团级600元/人·年,科级及以下500元/人·年。

(7)退休人员活动费:60元/人·年。

(8)奖励金: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每月5元,退休后每人每月10元。享受期限:在职职工在独生子女已满14周岁后不享受奖励,退休后继续享受。

(9)职工住宅取暖费:按《关于县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实行货币化改革的通知》(铁县政办发[2004]48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28期)规定,按照应享受的取暖面积和补贴标准足额安排,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

(10)住房公积金:县直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农村中小学)按2018年12月末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取暖费、差旅费、独生子女费和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12%安排。

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7725万元,同比增加231万元,增长1.32%,其中基本支出9587万元,项目支出8138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15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422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673万元),同比增加892万元,增长16.13%,其中基本支出4893万元,项目支出1529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30357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956万元),同比增加3630万元,增长13.58%,其中基本支出23608万元,项目支出674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73万元,同比减少38万元,下降34.23%,其中基本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131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7.61%,其中基本支出992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55814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21291 万元),同比增加6895万元,增长14.09%。其中基本支出6137万元,项目支出4967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9266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14147万元),同比增加2087万元,增长12.15%,其中基本支出1568万元,项目支出1769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51万元,同比减少321万元,下降68.01%,均为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8013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593.77%,其中基本支出1181万元,项目支出6832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33116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28321万元),同比增加6310万元,增长23.54%,其中基本支出3773元,项目支出2934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6764万元(其中上级拟下达专项支出5224万元),同比增加5192万元,增长330.28%,其中基本支出943万元,项目支出5821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2000万元,同比减少51万元,下降2.49%,均为项目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252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4.13%,其中基本支出194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15)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5214万元,同比增加3656万元,增长234.66%,其中基本支出2928万元,项目支出2286万元。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94万元,同比减少237万元,下降71.6%,均为基本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安排50万元,同比减少250万元,下降83.33%,均为项目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880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长23.94%,其中基本支出696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19)预备费支出安排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项目支出。

20)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安排5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为39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为1700万元),同比减少10390万元,下降64.98%,均为项目支出。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安排100万元,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100%。均为项目支出。

(22)其他支出安排19498万元,同比增加1799万元,增长10.16%,均为项目支出。

特此说明,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