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zj/2023-0114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1-29
标  题: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29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我们制定了《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二)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协调平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措施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规划。

  (2)掌握分析经济形势、密切注视经济发展态势,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跟踪监测和预测,做好宏观调控。

  (3)负责全县总体经济计划的实施,搞好平衡、协调服务。

  (4)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协调平衡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等重大问题;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5)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县基本建设的审批,固定资产的安排,协调解决基本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严格把好审批关。

  (6)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和国债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直辖市全县招投标工作;承担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7)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制定发展目标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8)研究分析服务业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和监督重要订货计划和执行情况。

  (9)参与经济体制改革,研究解决全县经济工作中的问题。

  (10)负责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对争取资金的项目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加强项目源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库,配合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做好项目的收集、论证、包装、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可操作性和招商成功率。

  (11)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直辖市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具体政策、法规、制度及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13)根据国家粮油经济计划和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粮食行业和粮油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粮油年度购销平衡计划;研究拟定全县粮油流通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的调整方案。

  (14)组织协调全县按国家规定的质价标准,敞开收购瓮中保护价范围内的粮食,并按市场价收购农民手中余粮组织指导粮油收购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收购政策;安排灾区、缺粮贫困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油供应。

  (15)负责提出县级粮油储备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代国家管理储备粮库;负责县内粮油调拨运输管理。

  (16)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粮油市场,统筹规划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筹建并管理县级粮食批发市场,指导县内粮油初级批发市场建设;实施对社会粮油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平抑粮价,稳定市场。

  (17)按照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落实全县粮食系统基本建设投资人;负责粮油流通设施和国家、省、市、县的粮油储备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负责全县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和管理。

  (18)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财务会计报表,监督检查粮食系统的财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蓄基金和储备费用使用的协调与管理。

  (19)贯彻国家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统计制度,搞好统计调查,汇总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搞好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粮油统计工作。

  (20)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销售中心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对国家粮油安全储藏、推陈出新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21)负责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多种经营工作及监督检查和业务咨询。

  (22)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3)监视市场价格动态,发现较大波动及时报警。

  (24)按照国家政策管理权限,审批商品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服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25)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6)负责各类资产、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价格咨询和受理企业价格纠纷。

  (27)组织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铁岭县项目服务中心

  3.铁岭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第三部分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959.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959.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10.95万元;

  2.项目支出148.2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148.27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3.4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招商引进项目工程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2.72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下降21.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57万元,下降44.1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年 2023年
合计 16.29 12.72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29 0.7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1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12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148.27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3年铁岭县发改局预算公开表

2023年铁岭县发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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