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1-05
标  题: 铁岭县妇联2022年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铁岭县妇联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妇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妇联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进县域经济建设。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八)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妇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没有下级部门。

第二部分 铁岭县妇联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铁岭县妇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妇联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县妇联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县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住房保障支出等。铁岭县妇联2022年收支总预算81.85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80.38万元增加1.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关于铁岭县妇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65万元,比2019年预算10.56万元增加1.805万元,上升17.09%,主要是增加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铁岭县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铁岭县妇联拥有一辆一般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妇女工作项目,一、项目概况:全面开展妇女“八五”普法规划;妇儿工委监测评估;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文明健康理念,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二、项目绩效目标: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尊重、提高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铁岭县妇女联合会(本级)整体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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