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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统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02-01

(统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铁岭县工商联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部门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工商联预算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铁岭县工商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全县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县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政府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发扬自我教育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四)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五)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饮水思源,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馈社会。

(六)开展企业家座谈会,做好企业互访,互相学习,完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级、管理、法律、会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七)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办好会员企业、事业。

(八)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度部门算共包含本级决算行政单位1家。

1.铁岭县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部分 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部门算公开表

一、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度部门收入

三、2019年度部门支出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收支算总体说明

按照《新预算法》,铁岭县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财政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收支总预算36.38万元,比2018年收支总预算万元增加15.04万元,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二、关于铁岭县工商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化按照预算定额相应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安排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联合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1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5万元,上升7.9%,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铁岭县工商联共有车辆1辆,属于公务用车,入固定资产。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例如:走访慰问原工商业者项目。一、项目概况:于春节前走访慰问建国初期为铁岭非公经济做出贡献的老手工业者,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二、项目绩效目标:定期对老手工业者进行慰问关照,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统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