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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教育局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教育局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县直及乡镇中小学财务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教育援助。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及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申报审核工作;抓好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学校与成人教育学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全县各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教育督导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类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对乡镇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九)检查、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各学校后勤、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县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宣传、关工委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组织部加强普通高中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副校长及以上干部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干部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县教育局机关
2.铁岭县生产教育办
3.铁岭县人民教育基金委员会
4.铁岭县教育系统集中收付中心
5.铁岭县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
6.铁岭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7.铁岭县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心
8.铁岭县幼儿园
9.铁岭县大青小学
10.铁岭县新台子中学
11.铁岭县腰堡中学
12.铁岭县催阵小学
13.铁岭县横道小学
14.铁岭县白旗学校
15.铁岭县阿吉镇小学
16.铁岭县蔡牛小学
17.铁岭县镇西小学
18.铁岭县双井子小学
19.铁岭县凡河小学
20.铁岭县新台子小学
21.铁岭县八里小学
22.铁岭县友谊小学
23.铁岭县平顶小学
24.铁岭县熊官小学
25.铁岭县李千小学
26.铁岭县大甸子小学
27.铁岭县鸡冠山小学
28.铁岭县种畜场小学
29.铁岭县莲花第一初级中学
30.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
31.铁岭县高中
32.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33.铁岭县教师学校
第二部分 铁岭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公开网站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县教育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新《预算法》,铁岭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教育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其他收入等;支出为教育支出,具体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普通教育支出、教师进修及培训支出、职业教育支出、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及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等。铁岭县教育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5975.14万元,比2016年收支总预算25723.93万元增加251.21万元,主要是由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人员工资及津补贴预算相应增加。
二、关于铁岭县教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1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数下降0.0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化按照预算定额相应变化;公务用车按标准较上年增加0.6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教育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04万元,2016年835.73比2016年增加23.31万元,增加2.79%,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类用品定额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铁岭县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铁岭县教育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校车办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教育拨款收入:指县级教育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教育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教育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教育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教育国库业务(项):反映教育部门用于教育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其他教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教育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教育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教育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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