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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统战部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统战部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支部、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调研,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我县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指导县级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教育工委的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党委统战委员。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县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代管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县中华职教社。
(十二)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县(县)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县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县委办公室负责县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县(县)区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十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台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的相关政策规定。
(十四)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对台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的涉台工作,检查了解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台方针政策情况及县委、县政府对台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对台经济贸易工作,促进我县与台湾经济领域交流、往来与合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与台湾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以及我县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十七)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涉台新闻报道和有关对台工作的新闻发布,负责台湾媒体来我县采访和县内新闻单位人员赴台采访、新闻交流活动等事务的管理。
(十八)负责联系台湾上层重点人士,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台湾上层的联络工作。
(十九)负责研究台湾政治、经济、社会及其他领域的政策走向,收集台湾动态信息,分析台情,开展工作调研。
(二十)指导、协调台胞投诉、信访工作,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二十一)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协调我县与台湾通邮、通航、通商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十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处理涉台突发事件。
(二十三)承担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二十五)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二十六)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协调推动城乡民族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十七)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八)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扶贫攻坚、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二十九)参与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三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三十二)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乡镇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应急维稳等工作。
(三十三)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十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推荐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承担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五)职能转变。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应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工作。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工作。
(三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统战部2022年度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铁岭县财政局,事业单位1家为铁岭县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铁岭县统战部决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191.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1.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统战部部门决算收入191.89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89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1.18%,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缩减。
(二)支出总计191.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4.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46.9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和民族工作专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统战部决算总支出191.89万元,比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1.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1万元,增长6.79%;项目支出减少11.51万元,减少19.68%。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工资及保险上调,需要支出的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统战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0万元,项目支出46.99万元。与年初预算191.89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6万,主要因为疫情严重对台招商工作开展较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33万元,主要是招商、下企业等次数减少,同时缩减了公车开支。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2次、人数16人。与当年预算相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06万元,比上年增加77.16万元,增长148.6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上涨,统战事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民族项目资金、党外人士资金等项目6个,涉及资金36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为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统战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战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统战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统战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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