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标  题: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机关,市委、市政府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县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分流工作。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去省上访、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四)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五)推动全县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国安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去省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为铁岭县委政法委下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

  附件: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283.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3.7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1年,财政部门部门决算收入28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3.74万元。

  (二)支出总计283.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1.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2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31.8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决算总支出283.7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

  二、2021年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89万元,项目支出31.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4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8.3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1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5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与本年预算相比减少1.1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综合治理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控访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50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