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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应急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应急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应急局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应急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文件,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相关标准情况。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经县政府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燃气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情况。
(六)负责全县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安全监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八)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贯彻执行《煤炭法》,对全县煤炭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管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监督煤炭经营市场。
(十)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县应急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县应急局机关
2.铁岭县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铁岭县应急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计484.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4.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19年,应急局部门决算收入484.76万元,比上年增加70.56万元,增加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76 万元,同比增加70.56万元,增加17%;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办公印刷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484.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1.21万元,项目支出93.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应急局部门决算总支出484.7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0.56万元,增加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81万元,增长31.5%;项目支出减少23.25万元,减少20%。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办公印刷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部门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21万元,项目支出93.55万元。与年初预算201.70万元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0.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9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3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3次、人数15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14万元,比上年增加80.84万元,增加9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办公费较去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铁岭县应急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执法人员津贴补助、煤矿执法检查驻矿补贴及入井津贴、对安全生产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奖励金、安全培训费、安全生产宣传费、聘请专家费、应急救援服务费等项目 6个,涉及资金94.9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66.7%,自评平均分为6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效率需进一步提高,相关会计人员需要提供业务知识及能力;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全局人员需要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