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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商业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商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商业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商业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商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流通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负责起草规范商品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 研究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城镇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规范城乡市场及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发的各项行业规章、标准和市下发的文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指导流通服务业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四)研究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指导流通组织的营销方式改革,改造传统商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流通服务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营销业态的发展;拟定全县流通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 负责全县流通服务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及统计信息分析;承担全县流通服务业市场预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流通服务业智力引进、人才资源开发,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 负责监控全县商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肉、糖、菜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场调节储备。
(七) 负责饮食业、住宿业、服务业、拍卖业、租赁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八) 负责组织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编制与实施,并对废旧金属及其他它再生资源回收和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 贯彻执行流通服务领域投资政策和市场准入程序;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投资流通服务领域项目的协调工作;指导和管理流通服务业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劳务输出等工作。
(十)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铁岭县水泥企业建设单位专项资金征收工作。
(十一)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商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分别是:铁岭县商业局;铁岭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铁岭县商业部门决算公开表
(http://www.tielingxian.gov.cn/tltlx/zt/tlxczyjsxxgk/index.html)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总计454.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4.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商业部门部门决算收入454.06万元,比上年减少31.46万元,下降6.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06万元,同比减少31.46万元,下降6.48%;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运营中心的运营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454.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3.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9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70.74万元,主要包括东北信息产业园补贴款,人民宾馆人员经费,房屋租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财政部门决算总支出454.06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1.46万元,下降6.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33万元,下降7.91%;项目支出减少7.13万元,下降4.01%。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阿里巴巴农村运营中心运营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部门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2万元,项目支出170.74万元。与年初预算212.30万元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5%。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1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14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8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是下乡检查费用增加。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2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4万元,下降44.71%,主要原因办公费较去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东北信息产业园补贴款,人民宾馆人员经费,房屋租金等项目3个,涉及资金170.7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9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62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