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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2017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铁岭县交易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监督管理提供场地和服务;。
2.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3.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4.受理各类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组织招标报名等相关事务,对现场交易备案;
5.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6.负责社会中介机构的招标工作和选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和资产拍卖等工作;
7. 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
8.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活动的统计,分析,报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单位1家。
第二部分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决算总体情情况
(一)2017年收入总计79.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79.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5.86万元,主要是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9.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收支增减情况.2017年财政部门决算收入7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8.23万元,增加30.12﹪,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和办公用品的增加。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反应财政部门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6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接待批次一批,接待洽谈客商3人;公务用车运行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12万元。公务接待费数量较去年相对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基本支出75.86万元,比2016年增加15.10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的增加和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注:采用部门决算软件“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